年度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
指标 | 具体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考核填报 | 附件或链接 | 自评分 | 项目分 | 指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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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渠道(1.2分) | 政务公开培训 | 0.2 | 重点考核制定业务培训计划; | |||||
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 ||||||||
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及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等相关工作; | ||||||||
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工作部署及培训班情况。 | ||||||||
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 | 0.24 | 重点考核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 | ||||||
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 ||||||||
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以及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经费保障等工作。 | ||||||||
保密审查 | 0.08 | 重点考核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工作。 | ||||||
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衔接 | 0.08 | 重点考核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对接和使用: | ||||||
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 0.2 | 重点考核办公厅转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包括统计季报、日常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转办意见等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以及年度考核自查报告的报送情况。 | ||||||
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移交政府信息 | 0.08 | 重点考核档案馆、图书馆的集中查阅(受理)点设置和服务,政府信息移交等工作 | ||||||
公开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 0.16 | 重点考核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及信息发布情况。 | ||||||
主动公开目录 | 0.16 | 重点考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情况,条例和规定明确要求重点公开内容的细化目录,目录的更新和完善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 ||||||
推进“五公开”情况(1.6分) | 规范性文件信息 | 0.2 | 重点考核规范性文件栏目设置、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信息; | |||||
全面落实《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 | ||||||||
行政权力信息 | 0.2 | 重点考核是否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 ||||||
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审批办理进程和结果、办事指南公开工作; | ||||||||
是否公开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 ||||||||
是否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
财政资金信息 | 0.16 | 重点考核对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的落实,主要包括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 | ||||||
政府数据资源 | 0.12 | 重点考核承担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工作,主要包括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商务金融、人才就业、食品健康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 ||||||
对积极主动推动政企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的部门视情加分。 | ||||||||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0.16 | 重点考核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发挥各自在重点领域的推进协调作用和对区的指导情况,及相关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 ||||||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0.2 | 重点考核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 ||||||
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 ||||||||
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的情况; | ||||||||
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文件的情况; 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情况; | ||||||||
舆情回应情况及回应效果。 | ||||||||
其他制度建设 | 0.2 | 重点考核建立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 | ||||||||
其他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 ||||||||
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 0.08 | 重点考核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明确要求公开信息的落实,包括指南更新、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统计以及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等。 | ||||||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 0.08 | 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主管领域和行业特点,针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等重点环节,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 | ||||||
实际公开效果 | 0.2 | 鼓励突破创新,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全国性大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 ||||||
在全国评比中位于前三; | ||||||||
完成国家或市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试点任务情况; | ||||||||
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得到好评等。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0.6分) | 依申请办理机制 | 0.2 | 重点考核依申请受理机制、规程建立和落实,网络、信函、当面提交渠道是否畅通等; | |||||
内部审核是否规范。 | ||||||||
依申请答复 | 0.2 | 重点考核答复口径是否准确、规范、合理,是否体现公开导向,依申请报备及时无遗漏。 | ||||||
依申请公开服务 | 0.16 | 重点考核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服务便捷、引导有效等。 | ||||||
依申请办理工作 | 0.04 | 依申请公开申请总量高于100件(含),得分。 | ||||||
监督和保障(0.6分) | 督促整改机制 | 0.12 | 重点考核督促整改、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 | |||||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 0.2 | 重点考核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是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 ||||||
责任追究制度 | 0.12 | 重点考核对行政争议存在问题的纠错整改,举报事项的核实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等。 | ||||||
年度报告工作 | 0.16 | 重点考核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公布工作,以及考核自查报告的报送情况 |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盖章:
总分:4
注:1、请各单位对照指标表中的评分说明认真自查,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的证明报告。
2、指标表的电子版将另行下发,各单位可在电子版中填写主动公开相关内容的网站链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总分值 | 得分 | 评分标准 | 验证链接 | 文字说明 | 相关文件 | 自评分 | 考评方式 |
政务公开基础要求(10%) | 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 1.1 | 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 | 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办公厅测评 | |||||
1.2 |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1.3 | 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会程序 | 建立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会议公开机制 | 2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1.4 |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及时公布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5 | 政务公开制度 | 制订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上网发布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情况 | 1.6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情况 | 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描述的准确性 | 0.5 | 准确,得0.5分;不准确,不得分 | 第三方评估 | ||||||
1.7 | 收费标准 | 0.5 | 取消了得0.5分,保留的,不得分 | |||||||||
1.8 | 增加了提交身份证明 | 0.5 | 有,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
1.9 | 有网络、当面和信函三种受理渠道 | 0.5 | 有三种受理渠道的,得0.5分,缺少的,不得分 | |||||||||
1.10 | 2017年度年报发布情况 | 发布时间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1 | 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发布并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说明的,得1分,有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 | ||||||||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17%) | 政务公开栏目 | 2.1 | 主动公开专栏设置 | 重大决策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2 | 会议公开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3 | 建议提案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4 | 政策解读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5 | 热点回应专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7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8 | “双公示”专栏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9 | 在线互动栏目 | 1 | 有“互动交流”等类似栏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10 | 民意征集调查栏 | 1 | 有“民意调查”或“调查征集”等名称的类似栏目,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平台建设 | 2.11 | 政务公开专栏情况 | 政务公开栏目优化和内容更新情况 | 2 | 内容丰富且更新及时,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2.12 | 政务公开搜索智能化便利化 | 2 | 在搜索框随机搜索一条信息,结果中符合检索条件的内容在前三项展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2.13 | 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 | 2 | 是否设置人工回复或人工智能回复功能。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14 | 政务发布新媒体 | 政务发布新媒体的管理、运营、发布审核机制建设情况 | 1 | 开通微信或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且内容有持续更新,得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
“五公开推进情况”(40%) | 决策公开 | 3.1 | 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3.2 | 决策草案、依据公开 | 1 | 有公开决策草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3.3 | 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 征集意见整体情况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3.4 | 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3.5 | 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会议 | 2 | 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2次以上的,得2分;1次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规范性文件 | 3.6 | 公开完整性情况 | 1 | 以10年为一档评分,10年内得0.5分,10年以上得1分 | 第三方评估 | |||||||
3.7 | 失效标注 | 1 | 查找规范性文件,发现有“有效”或“失效”标注的或标注了文件有效期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行政权力信息 | 3.8 | 是否发布权责清单信息及是否动态调整 | 1 | 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市审改办专项测评 | |||||||
建议提案 | 3.9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第三方评估 | |||||||
政策解读 | 3.10 | 政策解读制度建设情况 | “三同步”机制建设情况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3.11 | 专栏情况 | 解读时效性 | 2 | 看2018年解读文件的发布日期和政策的发布日期,达到同步发布的,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
3.12 | 与政策性文件的关联阅读 | 1 | 留意解读材料底部,有链接政策文件这类关联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3.13 | 主要领导解读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3.14 | 解读形式 | 2 | 形式多样,得2分 | |||||||||
3.15 | 主流媒体推广情况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回应关切 | 3.16 | 回应机制建设 | 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建设情况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市网信办专项测评 | ||||||
3.17 | 年度政务舆情收集回应情况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3.18 |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回应情况 | 1 | 在4小时内发布消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主要负责同志有回应的,得1分 | |||||||||
3.19 | 对国办、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舆情处置单办理落实情况 | 办理及时性 | 0.5 | 及时,得0.5分;不及时,不得分 | ||||||||
3.20 | 回应情况 | 回应效果 | 0.5 | 后续没有引发媒体反弹或次生舆情的,得0.5分;引发了的,不得分;无回应的,不扣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3.21 | 在线反馈及时性、有效性 | 2 | 栏目下有一问一答等具体内容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3.22 | 热点回应内容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重点领域 | 3.23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分类 | 1 | 分类丰富,得1分;没有分类,不得分 | ||||||||
3.24 | 依据《上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公开的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的落实情况 | 2 | 根据落实情况评分,最高2分 | 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办公厅测评 | |||||||
3.25 | 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情况 | 2 | 根据落实情况评分,最高2分 | |||||||||
3.26 | 其他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协调情况 | 6 | 根据落实情况评分,最高6分 | |||||||||
3.27 | 建立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 1 | 有建立,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依申请公开(8%) | 申请渠道 | 4.1 | 申请渠道畅通性 | 1 | 网络申请渠道畅通,得1分;出现拒信或寄信等情形的,不得分 | 第三方评估 | ||||||
答复规范 | 4.2 | 答复时限 | 1 | 未延期在15个工作日内,得1分;未要求延期但超过15个工作日的或要求延期超出30个工作日的,不得分 | ||||||||
4.3 | 答复形式规范 | 1 | 告知书抬头、编号、落款和日期均有的,得1分,缺一项或不规范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 |||||||||
4.4 | 答复内容规范 | 答复依据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4.5 | 救济渠道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4.6 | 答复便民 | 1 | 有提供解释说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4.7 | 办理情况 | 全年办理量和办理效果情况 | 1 | 根据办理量,办理效果打分 | ||||||||
公开内容动态扩展 | 4.8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 依申请集中的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21%) | 组织领导 | 5.1 | 领导重视情况 | 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并列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发布 | 2 | 查看领导简介,主要班子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得2分;有负责同志分管的,得1分;没有表述,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5.2 | 主要领导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5.3 |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 1 | 有建立,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5.4 | 机构队伍建设 | 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5.5 | 专门人员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业务培训 | 5.6 | 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5.7 |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训情况 | 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每年度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保密审查 | 5.8 | 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 | 1 | 合格,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 市保密局专项测评 | |||||||
信息移交 | 5.9 | 向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移交政府信息 | 1 | 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 市档案局、上海图书馆专项测评 | |||||||
绩效考核 | 5.10 | 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不低于4% | 2 | 达到,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市政府办公厅测评 | |||||||
督查指导 | 5.11 | 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指导情况 | 年内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1次 | 2 | 达到,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
社会评议 | 5.12 | 社会评议制度建立和落实 | 是否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工作保障 | 5.13 | 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情况 | 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对接和使用情况 | 1 | 对接并经常使用,得1分 | |||||||
5.14 | 办公厅转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 2 | 根据完成情况评分 | |||||||||
特色工作(4%) |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 6.1 | 市级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 1 | 根据情况酌情给分,最高1分 | |||||||
政务公开工作调研与思考 | 6.2 | 调研整体情况和工作改进方案,工作制度形成 | 1 | 根据情况酌情给分,最高1分 | ||||||||
其他 | 6.3 | 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 | 2 | 根据情况酌情给分,最高2分 | ||||||||
总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