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13-11-04 13: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挂牌运行一个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积极践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要求,着力改革创新投资准入制度,着力营造宽松便利投资环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自贸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如今步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服务大厅,人们能直接感受自贸试验区企业新设实行工商“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统一发证、信息共享”的高效运作模式。以外资新设备案为例,投资者在4个工作日内就可同步办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外资准入制度改革也带动了内资登记制度的改革,目前内资企业新设时间也同步缩短到4个工作日。

  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这些新入驻企业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也不乏国内知名央企和民企,入区企业质量提升明显。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着眼于区域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按照高标准的投资规则,重申企业注册登记条件,目前仍严格执行2012年修订的《关于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要求:商贸企业注册地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仓储注册地为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同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特点和空间布局的企业注册地管理办法。

  在接受采访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自贸试验区将坚持备案管理制度把好五道关。一是投资主体告知承诺,投资方法人代表对备案和承诺内容负责。二是备案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三是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商务部“黑名单”系统即时对备案主体资格进行比对。四是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五是适时启动审查机制,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属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范围的,及时启动相关审查机制。

  回眸自贸试验区正式运行一月历程,人们欣喜地发现这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三大措施体现着“宽进严管”的要求。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登记机关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试验区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制度。

  在谈到监管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开票限额过程管理。对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同时将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应税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还表示将进一步建立政企契约关系,积极引导依法经营。这位负责人指出,“宽进”的实质意义在于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严管”的实质意义在于政府能够提供并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始终使创新改革与风险防范的措施和能力相吻合,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