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中国(上海)自贸区法庭挂牌 优化自贸区法治环境

【信息时间:2013-12-10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据介绍,自贸区法庭将不仅通过集约审理、专向审判,公正、高效审理确保涉自贸区相关案件;还将推进纠纷多元解决,实现涉自贸区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同时,构建涉自贸区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崔亚东、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胡佩艳为自贸区法庭揭牌。据悉,自贸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试验,将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进行全新的探索和尝试,对法治建设具有更高的要求。

  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表示,自贸区内经济运行、行政监管模式等重大改革,有赖于司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通过设立相应的审判机构,可进一步探索和积累开放条件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他指出,自贸区设立后,会对法律适用等提出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在自贸区设立相应的审判机构,高起点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将有效满足审判功能的综合性需求。

  浦东新区法院院长郭俭告诉记者,浦东新区法院已制定了相关工作举措。自贸区法庭将强化司法对自贸区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和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的保障,精心审理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领域的投资类案件,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结算、离岸业务、对外文化贸易等贸易类案件,促进投资便利、维护交易安全。自贸区法庭还将强化司法对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支撑,精心审理涉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跨境融资自由化、金融产品创新等金融案件,发挥审判鼓励创新、规范秩序、防范风险的作用;同时强化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郭俭表示,自贸区法庭还将推进纠纷多元解决,以实现涉自贸区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并加强司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内外联动,构建涉自贸区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

  他说,法院方面将建立与自贸区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等的常态联络机制和信息即时通报反馈制度,积极运用综合性司法建议和个案司法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机构反馈,为支持配合自贸区改革创新的风险可控、先行先试的扎实推进,积极建言献策。此外,法院方面将加强人才培养,深化调查研究,提升涉自贸区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据悉,由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设立的自贸区法庭,其判决和裁定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二审案件由上海市一中院管辖。一中院副院长汤黎明告诉记者,该院已于今年10月下旬制定并推出《关于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方案》,对做好自贸区建设司法保障做出框架性布局,并同时成立上海自贸区司法问题应对小组和研究小组:前者负责研判自贸区司法问题,并协调和指导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后者则汇集该院审判、调研方面的“精兵强将”,合力跟进自贸区建设进程,研究自贸区法规政策,及时形成调研成果为审判工作提供参考。此外,该院已在民六庭(金融审判庭)设立自贸区案件专项合议庭,依法集中审理涉自贸区相关二审案件及重大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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