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支持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信息时间:2013-09-27 16: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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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通过加快
金融制度创新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来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通知提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 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通知指出,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