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金改40条”出台 展示开放决心和信心

【信息时间:2015-11-04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我们所说的自贸金改40条。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举措,是对前一阶段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新阶段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金融市场波动以及外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方案》的出台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支持与殷切希望,向全世界表明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决心与信心,此举还将对人民币国际化和加入SDR货币篮子等起到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

  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基础

  记者:上海将如何实施《方案》提出的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郑杨: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基本形成了以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制度创新框架体系。其中,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金融创新试点的启动,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奠定坚实基础。

  央行上海总部今年2月推出了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境外融资实施细则,4月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外币功能。截至今年9月,已有36家金融机构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共开立3.3万个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境外融资额1318亿元;区内累计有209家企业参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试点;试验区内已为270家企业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区内已有75家企业取得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备案书;今年1-9月,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8205亿元。

  QDII2会在上海先试先行

  记者:QDII2预计在何时推出?

  郑杨:下一步,上海将配合“一行三会”,按照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我们将抓紧启动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各项业务,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将制定相关办法,允许或扩大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境外投资(QDII2)试点,争取先行先试;将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境外融资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便利企业境外融资;将创新外汇管理体制,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限额内可兑换试点。

  扩大个人对外投资是我国深化经济领域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场上也相当关注。前期,上海开展了QDII2试点方案的研究。初步考虑,借助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优势,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内个人、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开展境外投资试点,同时做好风险防范。不过,具体何时推出,目前暂无时间表。

  “科创板”推出就在年内

  记者:《方案》出台后,上海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会有什么新举措?

  郑杨:在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总体考虑是依托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优势,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拓宽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渠道,提升金融市场配置境内外资源的功能。主要包括:在总结沪港通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资产交易规则和机制;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快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尽快上市原油期货;支持设立上海保险交易所;加快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业务板块后续建设等。

  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上海将配合证监会等部门,支持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积极稳步扩大开放,有序引入境外长期资金逐步参与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积极推进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建设。目前,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处在具体方案的设计阶段;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的具体方案也在进一步研究中,争取在年内推出。

  金融服务业会更开放

  记者: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业开放方面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郑杨:关于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方案》赋予上海自贸区的任务是: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

  我们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跨境经纪和跨境资产管理业务,支持保险业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各类保险机构、完善再保险产业链;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同时,集聚发展各类功能性金融机构等。

  上海还将探索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支持外资银行、保险等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等。

  创新试点服务“稳增长”

  记者:那么,上海贯彻落实《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郑杨:我们将在“一行三会”等国家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下,以贯彻落实好《方案》为契机,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是配合人民银行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稳步推进实施。针对《方案》提出的任务措施,明确实施细则、范围和重点以及时间节点,先易后难,稳扎稳打,争取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

  二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把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与“稳增长”相结合,充分听取企业需求和金融机构意见,力求创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全市。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金融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金融环境的实施细则,在信用、法制、人才等方面为金融开放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同时,配合支持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完善金融监管。

  四是切实防范风险。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逐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案例,为全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和金融改革开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