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5日电 2013年12月4日,长三角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在杭州签署,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协议各方”)就长三角(两省一市)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合作相关事宜达成相关框架协议。今后,江浙沪三地的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将实现共享,长三角地区交通信息化“一盘棋”时代到来。
合作框架协议中确定了“两省一市”共享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地理信息、省际交通流量、营运车船、“两客一危”车辆和“四客一危”船舶运行、交通执法、信用信息、毗邻地区交通视频监控图像、交通服务信息等等数据。各地在不涉及数据安全、部门机密和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对共享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共享。同时,还明确了根据数据类型确定采用授权查询、实时交换或设定间隔时间交换的交换方式,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十一五”截至今年,浙江省省级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累计投资8.17亿元,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载装备、公众服务及行业监管系统等方面全力推进智能化。去年8月,浙江省与沪苏皖闽赣四省一市正式同步开通联网不停车收费,开启了不停车收费服务的新篇章。现在每天平均有2万辆江苏、上海的ETC用户车辆来我省。此外,长三角及京杭运河水系的智能航运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船舶的基础信息及部分船舶的GPS数据也初步实现共享。
(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