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发展邮轮运输业对促进国家海洋经济和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有效推动水运转型升级,拓展港航现代服务功能,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根据意见,邮轮运输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东北亚、东南亚、台湾海峡、南海诸岛等邮轮航线、航班显著增加,沿海邮轮运输市场初步形成,旅客数量高速增长,预计2020年邮轮旅客数量达到450万人,与2013年相比年均增长33%,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最大的邮轮市场;邮轮运力适应发展需要,邮轮船队初具规模;邮轮港口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形成2-3个具有影响力的邮轮母港;邮轮旅客服务功能不断拓展,物流配送等配套功能齐全,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邮轮产业链不断延伸,邮轮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显著增强。
为此,意见提出积极培育邮轮市场、完善邮轮港口功能、加强邮轮运输行业监管、提升邮轮服务水平、促进邮轮经济发展、推动平安绿色发展、加快邮轮人才培养等任务。
意见还表示,未来将研究制定邮轮运输业发展规划,引导邮轮运输业科学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我国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邮轮旅游已成为新型消费方式,具有广阔发展前景。邮轮运输是邮轮经济的核心,在邮轮产业发展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发展邮轮运输业对促进国家海洋经济和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有效推动水运转型升级,拓展港航现代服务功能,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为大力促进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邮轮旅游需求;以邮轮运输带动邮轮经济发展,将邮轮经济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开发国内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经济。以邮轮旅客需求为出发点,提供高效、便捷、舒适的服务。积极培育市场,延伸产业链,壮大邮轮经济规模,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市场引导作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试点示范,探索创新。鼓励各地积极利用已有的基础和发展优势,开展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邮轮运输业发展的模式。
科学发展,安全绿色。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规范市场行为,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强化安全管理,鼓励技术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平安交通、绿色交通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东北亚、东南亚、台湾海峡、南海诸岛等邮轮航线、航班显著增加,沿海邮轮运输市场初步形成,旅客数量高速增长,预计2020年邮轮旅客数量达到450万人,与2013年相比年均增长33%,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最大的邮轮市场;邮轮运力适应发展需要,邮轮船队初具规模;邮轮港口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形成2-3个具有影响力的邮轮母港;邮轮旅客服务功能不断拓展,物流配送等配套功能齐全,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邮轮产业链不断延伸,邮轮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四)积极培育邮轮市场。
大力开发邮轮航线。进一步拓展东北亚、东南亚等邮轮目的地,打造精品航线。结合台湾海峡、南海诸岛及其它国内沿海旅游资源开发,依托各地自然风光、历史古迹、民族民俗文化、爱国教育等特色,积极设计和开发内涵丰富、主题鲜明的邮轮产品,打造具有特色的邮轮航线和邮轮目的地。探索开辟无目的地邮轮航线,积极开辟洲际及环球邮轮航线。
大力拓展客源市场。根据我国居民消费理念和水平,研究设计符合我国旅客需求的邮轮旅游产品。相关部门、企业及行业协会应加强合作,广泛开展邮轮旅游宣传推介、文化推广和体验活动,提升居民对邮轮旅游的认知度,逐步培育海洋文化,倡导文明出游;积极研究出台吸引国际邮轮访问的扶持政策,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的邮轮市场开发策略,更多的吸引国外邮轮旅客到我国观光,不断扩大国内和国际客源市场。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多元资本进入邮轮运输业,通过中资与外资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等方式,扶持中资邮轮企业起步发展;鼓励通过新建、购置或租赁船舶等多种方式,逐步发展中资邮轮运力,积极发展邮轮船队,优先发展中资邮轮从事沿海运输;支持外资邮轮公司在我国开辟国际航线,经批准可开展我国沿海港口多点挂靠业务。引导外资邮轮公司与我国企业加强合作,鼓励我国企业为其提供邮轮维修、船供、物流配送等相关服务,提高对中国邮轮经济的贡献度。
(五)完善邮轮港口功能。
完善港口功能布局。完善邮轮港口布局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母港、始发港、访问港邮轮港口体系。将具有广阔的客源腹地,丰富的邮轮始发航线,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能够同时靠泊多艘大型邮轮,并能吸引邮轮公司设立亚太地区总部或中国地区总部的港口,逐步建成区域性邮轮母港。
有序推进港口设施建设。突出港口的功能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按照运输需求,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和规模;鼓励通过老港区功能调整、改造现有设施以满足邮轮靠泊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大邮轮码头及周边地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为旅客提供便利的交通服务。
提高港口运营效率。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探索方便旅客出入境的管理模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客出行、通关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邮轮码头在非邮轮停靠期拓展其它港口业务,提高码头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六)加强邮轮运输行业监管。
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市场垄断,防止恶性竞争,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邮轮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维护旅客权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标准建立、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发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七)提升邮轮服务水平。
提升邮轮运输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邮轮运输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邮轮运输服务质量。根据中外旅客文化习惯、消费特征,优化邮轮休闲、娱乐、运动等服务功能,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和多元化的旅游休闲服务。
提高邮轮配套服务质量。构建集邮轮航线、产品销售、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邮轮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城市配套服务体系,并结合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旅客创造环境优美、卫生安全、诚信规范的舒适旅游环境。为邮轮合理配备和使用拖轮,并优先引航。
(八)促进邮轮经济发展。
做大做强核心产业。邮轮运输是邮轮经济的核心和支撑,应当大力发展邮轮公司和船队,支持发展中资方便旗邮轮,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升邮轮供给配送能力,壮大邮轮物流产业规模。大力提升邮轮供油、供水等配套服务能力;吸引国际邮轮公司扩大对中国食品、酒店用品及其它商品等采购规模;积极发展邮轮保税仓储,吸引邮轮全球采购商品在我国港口集中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维修保养、设计建造等业务。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大力推动邮轮港口城市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商贸、餐饮、娱乐、休闲及购物等配套服务能力,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邮轮运输与航空、铁路、公路等其它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扩大辐射范围,拉动运输需求增长,提升运输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发展邮轮相关金融、法律、保险、理赔、培训、咨询等业务,拓展邮轮增值服务。完善我国邮轮产业链,壮大邮轮经济规模,提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九)推动平安绿色发展。
不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港航企业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搜救和防污染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大规模人命救助、防污应急等保障能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港航企业应建立邮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促进节能环保和技术创新。港航企业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能耗低、安全环保的设施设备;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新建邮轮码头、船舶宜使用岸电,鼓励改造现有邮轮码头、船舶使用岸电。依托科技创新,不断改善和提升港口、船舶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水平,提升港口、船舶的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十)加快邮轮人才培养。
通过引进、合作交流、联合办学、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大培养邮轮运输业发展所亟需的邮轮设计、检验、海员、海乘、邮轮经营管理、邮轮旅游销售、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类、多层面专业人才,为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快制定相关培训标准,完善考核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邮轮运输业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重视和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口岸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强化服务,共同推进邮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创新政策法规。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重点是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口岸管理、财税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广国际邮轮补给出口退税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际旅客的“过境免签”政策,吸引国际邮轮访问我国。在市场培育期,经批准,港澳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试验区注册的内地资本邮轮企业所属的方便旗邮轮,可从事两岸四地运输和其他国内运输。调整进口二手邮轮和进出中国港口邮轮的船龄限制条件。提出调整邮轮码头收费政策意见。制定邮轮运营、邮轮统计以及邮轮运输安全监督等管理办法。
(十三)制定规划标准。
研究制定邮轮运输业发展规划,引导邮轮运输业科学发展。建立邮轮运输和港口服务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制定邮轮码头设计规范和邮轮设计、建造和检验规范,保证邮轮码头和船舶的质量,从源头保障邮轮运输的平安发展。
(十四)开展试点示范。
通过试点,研究制定经营沿海、无目的地和两岸四地邮轮航线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国际惯例,推进邮轮船票销售和凭票上船制度的建立。鼓励企业探索建立邮轮产业发展基金,创新邮轮运输业发展融资模式。建立邮轮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加强国内沿海港口的交流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积极搭建国内外邮轮运输交流合作平台,引导港航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学习、借鉴发达国家邮轮运输业的发展经验,积极推动我国邮轮运输业走向国际。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