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获得推进力 解读《关于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息时间:2014-04-24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去年9月,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创新开放政策、创新航运政策、拓展中心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突破性的内容。

  一是放开船舶企业外资股比限制。根据2004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需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形式设立,外商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本次自贸试验区放开股比限制,将吸引更多的外资航运公司来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上海港的经济活力。

  二是放开中资公司非五星旗船沿海捎带业务。一直以来,我国是不允许外籍船舶开展沿海运输业务的,原因是考虑到国内航运成本和国际不同,如燃油采购成本。同时,这也是为了保护国内航运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的需求。此次自贸试验区政策中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沿海捎带业务的放开,意味着船东选择上海港中转时,可以捎带国内其他港口的货物,这不仅直接提升港口吸引力,也对中资航运公司揽货形成直接利好。

  三是利用税收优惠,吸引船舶落户登记。目前,我国有针对悬挂“方便旗”、船龄达到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的中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的船舶)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在一定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此项政策有望在自贸试验区内继续推行,这对悬挂“方便旗”的船舶来自贸试验区内登记有一定的吸引力。

  四是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航运业属于全球性业务,开展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在我国,上海航运交易所也推出了SCFI、CBCFI等运价指数,推进指数衍生品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全球航运界的影响力。

  国务院此前提出,到2020年把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机制和体制的改革,政策和制度的完善,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因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的突破性创新应集中体现在:有竞争力的税收体制、合理的港口收费制度、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制度、宽松可控的金融监管体系、灵活的制度管理机构和规范完善的法律政策制度。在笔者看来,《总体方案》的出台可以助推上述目标早日实现。

  首先,监管理念全面更新和提升。以往不论是综合试验区,还是保税港区的监管都涉及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多个部门,由于分部门监管,各部门通常以监管货物为主,而自贸试验区则倡导诚信法治建设,强调企业监管的理念,缩短业务流程。

  其次,税收政策更有国际竞争力。目前,中国航运企业及航运金融企业面临的税负偏重,尽管上海一些航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包括国际航运保险营业税减免、航运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等,形势在逐步好转,但与国际上其他主要航运中心比较,企业税负依然偏高。

  第三,贸易方式获得新的拓展。自贸试验区的贸易方式将有本地交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期货交易和保税期货交易等多种方式,而且后两者的交易比重较大。

  除此之外,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将惠及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产业转型,进而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向枢纽港的服务功能体系上偏重。同时自贸试验区的开放程度将会吸引更多的航运高端人才聚集,为航运中心未来建设储备高端人才。

(浦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