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上海局”)牵头的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工作全面推广,标志着以“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以“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新模式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宁波、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长江经济带直属检验检疫局全面启动。
在传统的外贸竞争优势逐步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的经济新常态下,“国门卫士”此举一方面提升了“黄金水道”口岸吸引力,增加区域内港口、机场的竞争力,提升长江下游地区港口吞吐能力;另一方面助力进出口货物“进得来、出得去、管得住、放得快”,为区域经济发展赢得新契机。
新常态下的国家战略
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
2014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4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座谈会,长江经济带建设正式提上了日程。
在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的背景下,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有利于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引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推进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质检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决策,支持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举措。2015年,质检总局全面启动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2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的前提下,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内直属局间资源互补。
“龙头”上海
2015年7月,质检总局要求上海局发挥地域优势和口岸辐射作用,牵头协调、部署和督促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直属局推进区域通关业务一体化。7月16日,上海局正式成立 “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8月17日,长江经济带区域12个直属局共同成立“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工作联络组”,以保证通关一体化工作在业务和技术两方面平稳的推进、工作沟通协调的顺畅和应急处置的有效运行。
根据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主要包括“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两项举措。自8月17日起,由上海局牵头,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局全面启动出口通关一体化模式,该项措施在提高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将取得显著成效。与传统口岸通关模式相比,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模式大大简化了通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直接放行。
9月,上海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作要求,率先完成CIQ2000 “三通”及“两直”一体化系统升级和部署工作。为了通关一体化工作更加有效开展,使区域内广大进出口企业切实感受到通关手续简化、通关效率提高,上海局不囿于本位,探讨研究“互联网+长江经济带”的深度融合,积极对上海口岸电子闸口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10月13日,上海局完成“三通”及“两直”一体化系统与上海电子口岸的对接,实现外贸企业“足不出户”,直接获取货物放行电子信息并办理提货手续,避免企业“多方办理”及“专程办理”。
自10月16日起,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局全面推广实施进口通关一体化。该项措施旨在使进口货物通关放行流程最大程度符合货物物流运作特点,从而提高通关放行效率和速度。与传统口岸通关模式相比,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模式大大优化了口岸通关环境,缓解了口岸货物积压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可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进出口企业获益匪浅
自8月17日至10月11日,长江经济带各直属局共完成出口一体化批次76714批。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出口通关放行手续明显简化。出口通关模式由原先“产地报检、口岸换通关单”优化为“产地报检并出具通关单”。这种转变不仅实现了出口货物快速通关,还大大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
据测算,原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2.5个工作日,成本约200元人民币;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检验检疫通关放行仅需约1个工作日,成本不足100元人民币,每批货物至少节省0.5个工作日,成本节约100元人民币,覆盖近17000家出口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7月6日和9月25日,沪苏、沪浙分别启动进口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试点,已使江苏局辖区内的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浙江局辖区内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大型企业享受到通关一体化政策带来的便利和优惠。截至10月11日,沪苏、沪浙成功实施一体化的进口货物批次已近400余批。
长江经济带区域全面推广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企业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或物流情况定制个性化的通关流程,自主选择在货物入境口岸或目的地申请报检,并且能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在通关放行过程中,既能省时、省力还能节约大量企业成本,享受“进口直通”的成果。
据测算,原进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成本约450元人民币,考虑到货物具体情况,疫病疫情风险较大的进口货物通关放行时间会远超1.5个工作日,成本日益激增;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口岸放行最多仅需约0.5个工作日。每批货物进口通关放行至少节省1个工作日,节约成本至少300元人民币。
可以预见到,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后,长江经济带的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将极大提高,进出口生产和外贸企业可充分优化配置自身资源,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享受贸易便利化的成果,社会成本得到大量节约,促进各产业良性发展,将吸引更多项目落户长江经济带,提升地区经济活跃度。
来源: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