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将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成果

【信息时间:2014-05-29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海关总署官网26日发布文章称,为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上海自贸易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上个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重庆主持召开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座谈会。此次海关总署出台的政策可以说是对接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战略。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海关将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大通关体制,目前已经建立长三角区域、上海与中部六省、川渝沪等区域通关合作机制,下一步将整合提升,按照市场和物流规律,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海关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区域通关改革,努力实现沿长江不同关区之间一体化作业。同时,积极推动沿长江省市多式联运发展。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开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向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推广实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则是长江龙头的一个亮点。文章指出,在建设长江经济带中,下一步海关将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类型整合、政策整合和管理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功能结构,帮助区内企业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高端制造、物流和维修等发展的基础上,向研发、销售、结算等拓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也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分析认为,上海自贸区的根本模式在于制度创新,本身就是立足于可推广可复制。“对于长江经济带来说,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不同,要素禀赋也不同。因此,在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的过程中,要讲究因地制宜,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目前,沿长江11省市拥有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口岸70个,此外重庆、成都铁路车站均已实现临时开放。下一步,海关将重点支持在长江流域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设立口岸,落实好已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长江流域口岸的开放或扩大开放任务,为长江经济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更好的口岸条件。

    对于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南京财经大学校长、长江学者刘志彪在“2014年江苏财富论坛”上建议,要把长江流域看成是一个“经济带”而不是一个“运输带”,更多转向对人口、城市、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及信息一体化以及连绵城市群的建设。

    在刘志彪看来,长江流域经济带的开发,水资源只是一个符号,应该更多地进行长江流域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加快建设一条贯穿整个长江流域的高速铁路,在高速铁路建设的基础上形成往长江流域的城市人口聚集,从而产生城市化需求,实现市场的一体化和制度的协调,为整个长江流域乃至为中国的经济创造新的起飞条件。”

    “未来,可以预期长三角一般的制造业将向长江经济带中上游转移,而长三角地区可能成为总部经济地区。”刘志彪称。

来源:上海航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