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加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统一版开发

【信息时间:2014-05-16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考察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4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明确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记者今天获悉,海关总署正在加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统一版系统的开发工作,加大电子口岸平台与电商企业、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网信息共享的力度。

    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遵循电子商务规律,发挥电子商务全程数据留痕、可追溯的特性,创新理念和方法,改革通关监管模式,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的工作思路,牵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从2012年2月开始,选择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地开展试点。海关总署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建立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出口方面,通过“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模式,解决电商出口退税、结汇问题。截至4月28日,出口业务已在杭州、郑州、广州、重庆等地开展,累计验放出口清单超25万份,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1393票,价值约2925万元。

    进口方面,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优势,建立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同时建立直购进口模式。截至4月28日,进口业务已在上海、宁波、杭州、郑州、重庆等地开展,累计验放进口包裹约6万票,货值2048万元。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