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今起上线运行

【信息时间:2015-06-30 1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630日上午,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胜强共同启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上线运行。

建设单一窗口,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要求的切实举措,是上海自贸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有效途径。去年6月,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项目在全国率先上线,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今年以来,根据上海市政府部署,上海单一窗口推进组在继续完善上线功能的同时,着重推动单一窗口功能拓展,全面覆盖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和信息查询等六大模块,参与单位扩大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商务、国税、外汇、食药监、林业(濒管)等17个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 ,初步具备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功能,形成上海单一窗口1.0版,是推动外贸企业全面应用单一窗口模式的新起点。据了解,目前上海口岸使用单一窗口的各类企业已近300家。
201412月,国务院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执法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申报人。今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按照2015年底在沿海口岸、2017年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单一窗口”的目标,加快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上海单一窗口1.0版成功运行,在全国口岸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启动仪式上,上海市口岸办通报了单一窗口建设总体情况和功能项目进展;部分试点企业代表介绍了使用单一窗口改善贸易活动的体会;国家部委相关司局领导分别作了发言;上海单一窗口平台运维单位与单一窗口相关系统运维单位共同签署了联合运维服务协议。
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在仪式上,对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上海单一窗口要继续完善和拓展相关功能,逐步扩大企业应用规模,加快建立数据共享共用机制,积极探索区域性单一窗口建设路子,为全国单一窗口建设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黄胜强同时要求各沿海港口城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国务院在年底前建成单一窗口的要求。
(综合处邵永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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