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航空口岸旅客通关申报手续“三单合一”改革纪实
提高航空口岸旅客通关效率、提升上海口岸整体形象,是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自2005年6月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口岸办)正式组建以来,时任市长韩正两次专门就浦东国际机场旅客出入境通关效率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口岸办始终关注、加强协调。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要求,2005年8月,上海市口岸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专项调查,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改进通关速度的若干措施之一就是争取中央有关部委支持,简化旅客通关手续。2005年9月5日,韩正在调查报告上批示:“口岸办要始终关心浦东国际机场旅客出入境的情况,这是上海最为重要的对外窗口。所提各条对策措施,要积极推进,予以落实。”时任分管副市长周禹鹏也在该件上批示:“近期改进措施要加大推进落实的工作力度”。
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上海口岸办会同口岸相关单位,就简化旅客通关申报手续这一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经过仔细研究我国旅客通关手续特点、世界主要国家通关手续情况,并充分听取口岸查验单位、有关部门及国内外航空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申报单“三单合一”的建议方案:即借鉴香港国际机场的做法,整合旅客需要填报的诸多信息要素,将《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和《出/入境登记卡》合并为统一的出/入境旅客申报单,并用无碳复写纸以四联单方式印制,旅客填写后,由各检查检验单位按照现场查验流程分别收取。
2006年5月中旬,国家民航总局有关部门来沪开展简化空港口岸旅客手续的调研,上海口岸办将“三单合一”建议方案作了汇报,得到了调研组的基本认可。
由于争取此项政策的突破需获得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民航总局、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等多个部门的支持,2006年7月,上海口岸办向上述部门上报了《关于简化空港口岸旅客通关申报手续探索实行“三单合一”改革的请示》(沪口岸综[2006]35号)。
2006年7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海关总署时,对海关总署提出的“三单合一”改革设想予以充分肯定,并明确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协调。温家宝的讲话为推进“三单合一”改革方案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2006年8月7日,上海口岸办组建了由办主要领导为组长,上海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华东管理局、机场集团、亿通公司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推进班子,统筹协调推进简化旅客出入境申报手续工作。上海口岸三家查验单位和民航华东管理局等单位就实行“三单合一”改革,分头向中央主管部门作了汇报,争取支持。
2006年8月15-16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首都国际机场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航空运输简化工作组(设在民航总局)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上海口岸办上报的“三单合一”改革建议方案,会议决定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指示立即组织对此项工作的研究论证。
2006年8月23-24日,上海口岸办主任徐逸波带队,专程赴京向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等国家机关负责部门作了当面汇报,进一步争取支持和指导。
上述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经沟通协调,2006年9月12日,海关总署会同民航总局向国务院上报《海关总署关于在空港口岸推动“三单合一”改革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署厅发[2006]432号),建议将上海口岸办提出的“三单合一”改革方案一并纳入2008年北京奥运会首都国际机场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航空手续简化研究论证体系,与首都机场同步推进实施。
2006年11月8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专门致函(国岸函[2006]8号)上海口岸办,转告国务院批复意见,即“鉴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首都国际机场协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国阅[2006]58号)已确定由国家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对“海关、检疫、边防三单合一”等问题组织研究论证,“三单合一”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该委员会承担。这项改革首先在首都机场试点,其他空港口岸可以总结首都机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鉴于上海提出的方案得到采纳,并为改革起到积极作用,但尚未争取到先行先试的机会。2006年12月29日,市政府向国务院专门上报了《关于在浦东国际机场进行“三单合一”改革试点的请示》,口岸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三次专程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分管副秘书长汇报,争取支持。
2007年年初,吴仪副总理在世博会有关会议上同意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纳入“三单合一”改革试点单位。2007年4月份,上海市政府组建了由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的上海空港口岸“三单合一”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单合一”改革试点的领导、统筹、决策工作。
2007年5月15日,国家民航总局运输司领导带队,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来沪调研,对“三单合一”改革方案进行深入论证,以求更快地启动这项改革。
在国家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牵头协调下,国家口岸查验单位分别对本部门旅客通关申报制度进行了改革:
公安部于2007年1月1日实施中国公民入境免填《入境登记卡》,继之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中国公民出境免填《出境登记卡》。对于24小时内在同一机场过境且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中外旅客,免填《入境登记卡》和《出境登记卡》,并一次办结过境手续。
海关总署于2007年12月11日发布第72号公告《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自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
国家质监总局和民航空总局于2007年12月17日联合发布第196号公告《关于简化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手续的公告》,在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出入境检疫健康申明卡》。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航空口岸实施。
自此,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简化航空口岸旅客申报手续“三单合一”改革取得了全面实质性突破,极大便利了中外旅客出入境,大大缩短了旅客通关时间(据不完全统计,平均可缩短通关时间20分钟左右),有效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口岸的对外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