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26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通关作业无纸化申报,提升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综合成效,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2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来源:上海海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