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9号)和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目录外商品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开展2014年第二阶段进出口目录外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二、抽查时间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抽查商品种类、抽样量、检测项目与检验标准:
1.进口服装:HS编码包括6104410000、6104430090、6104440090、6105100091、6106100090、6110110049、6203429041、6204320090、6204410000、6204420000 6204440090、6204610090和6204620029,每组样品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且不少于3件,婴儿用纺织品为每组5件,检测项目为标签、纤维成分含量、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和禁用芳香胺染料,检验标准为GB18401和GB5296。
2.进口湿巾:HS编码3401199000,每组样品3件,检测项目为微生物,检验标准为GB15979。
3.进口儿童安全座椅:HS编码9401209000,每组样品2件,检测项目为机械物理性能,标识和说明书,检验标准为GB27887。
4.进口石油焦:HS编码包括2713111000、2713119000 、2713121000 和2713129000,每组样品3千克,检测项目为硫和氮,不作合格判定。
5.进口木地板:HS编码包括4418710090、4418729090和4418799090,每组样品为2捆(以最小捆扎状态计),检测项目为甲醛,不作合格判定。
6.出口小家电:每组样品3台,检测项目为电磁兼容,检验标准为进口国(地区)的标准。
7.出口童装:每组样品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婴儿用纺织品5件、儿童服装3件),检测项目为甲醛、禁用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含量、燃烧性、绳带安全性、小部件安全性、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和重金属总量,检验标准为进口国(地区)的标准。
特此公告。
上海检验检疫局
2014年6月3日
来源: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