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条例草案首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

【信息时间:2014-04-28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14年4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戴海波所作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志纯所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据悉,自贸试验区条例草案定位为综合性立法,分九章,六十条,内容涵盖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税收、综合监管和法治环境等方面。
  在管理体制方面包含四项改革内容:一是赋予管委会区域统筹管理权,领导本市驻区机构在区内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二是建立综合执法体制,授权管委会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审批权和处罚权,主要解决委托执法方式所带来的名义主体多、权责不一致等问题;三是制定行政权力清单,要求管委会公布依法行使的审批权、处罚权等行政权力事项;四是借鉴国外区域管理的经验,建立区内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参与治理的机制。
  为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系,强调政府优化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综合管理体制。条例草案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审查机制、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考虑到转变政府职能需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明确了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制度安排,将区内适合专业机构办理的事项,交由专业机构承担。此外,基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中有关权益保护的核心理念,对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权益、劳动者权益等方面也作了适当规定。
  会议听取了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汤志平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许解良所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听取了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孙建平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所作的相关研究意见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并对相关法规草案、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上午的全体会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听取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所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出席。副市长蒋卓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

(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