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力推进安全诚信管理,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2014年12月9日,上海海事局组织召开了《上海海事局安全与防污染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196家上海航运企业、146家航运代理企业和外国航运企业分别参加了上、下午两场宣贯会。
上午的宣贯会由上海海事局晨晓光副局长主持,船舶监督处俞勤伟处长对《办法》的适用范围、诚信等级设定、评定方式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办法》采用安全诚信分级管理,将航运公司按诚信程度设定为享受便利的A级(诚信级)和重点监管的B级(失信级),列举了海事各项业务中导致诚信扣分的35种情形,航运公司初次评定为A级,扣满20分后需要降级处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谷新良海运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在发言中表示要认真学习和积极落实《办法》,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安全诚信。上海海事局徐国毅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该《办法》的出台顺应了依法治国、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新要求,有着信息公开、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提升海事监管效率三大优势,并强调大家要认识《办法》重要意义、认清诚信管理内涵、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更好地推动《办法》有序实施。晨晓光副局长要求各单位以《办法》作为提升内部管理契机,通过内部宣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下午的宣贯会由上海海事局船舶监督处俞勤伟处长主持,船舶监督处王婕丽副处长对《办法》进行了解读。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和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发言。
《上海海事局安全与防污染诚信管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洋山港海事局辖区施行,2015年3月1日起在上海海事局辖区施行。该《办法》的实施,必将鼓励航运公司加强自我管理,推动航运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公平、有序、诚信的航运市场环境。同时,《办法》也将对上海海事局保障水上安全和保护水域清洁,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综合实力和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上海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