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率先试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效果良好

【信息时间:2014-05-16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新华网上海5月14日电,今年3月至4月,中国国内进口车商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9.19万辆机动车,前所未有地采取了“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的方式,进口总值38.9亿美元,节约检验成本953.5万元人民币。这表明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行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14日举行的“上海自贸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创新制度通气会”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董超宣布,经过上海自贸区一段时间的先行先试,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等一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有望成为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逐步在全国相关口岸管理区域推行。

    据介绍,今年3月1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进口机动车的检验监管领域试点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即在合格保证的前提下,采纳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所出具的检验结果,使进口机动车质量安全管理方式从检验监管转向对“检验”的监管,与国际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相接轨。

    截至4月底,已有五家社会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被纳入采信工作试点。通过采信方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既为9.19万辆进口合格机动车开了“绿灯”,又查获了不合格进口机动车9242辆,在便利贸易的同时有效维护了进口机动车的质量安全水平。

    董超说,继进口机动车之后,上海自贸区的部分进口医疗器械及玩具下一步也将被纳入采信试点范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第三方检验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山巍表示,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说明相关的检验鉴定机构许可制度开始“瘦身”改革,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力度正在加大。

    据介绍,为促进上海自贸区检验鉴定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今年4月,上海自贸区推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特殊程序,进一步放宽审批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包括自然人及从事内贸检验鉴定业务不满三年的机构,均可在上海自贸区内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审批流程缩短15个工作日,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一事一批”。目前,已有三家自贸试验区内机构着手申请检验鉴定机构资质。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