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推5项自贸区改革举措

【信息时间:2014-07-07 13: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上海海关近期将推广实施5项自贸区改革举措,其中4项制度从71日起实施,分别是“企业注册登记改革”、“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另一项“自律管理”也已形成制度,即将在公告后实施。

    71日起实施的4项制度都是企业管理方面的。值得一提的是,“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明确,A类以上报关企业及双重身份企业可以直接在全国各海关申报,不再受地域限制,这意味着自贸区内的高资信报关企业直接领到了“全国粮票”。“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制度还规定,海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自贸区企业准入“单一窗口”,这是海关主动融入地方商事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办事模式。

    目前自贸区内AA类企业有120家,“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制度使得这些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及货物出口国海关的最高等级通关便利措施,等于拥有了一张“全球通贵宾卡”。

    企业协调员制度原本是面向AA类高资信企业的优惠服务措施,此次改革将在自贸区范围内拓展至B类以上有实际需求的企业,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汇总提交疑难问题,海关协调员专人督办有关事项,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服务。

    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可以在拓宽海关信息公开范畴的同时,通过对社会公开自贸区内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利用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形成他律倒逼自律的氛围,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

    除了上述4项制度外,上海海关还将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出一项“自律管理”制度,由区内企业自主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对进出口行为开展自律管理。这是海关首次出台专门针对企业自律的相关规定,可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海关整体监管效能。目前制度已经形成,近期将对外公告并正式实施。

来源:上海海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