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的解读

【信息时间:2014-08-05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公安机关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关于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中明确,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的时限统一为: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台湾签注不超过7个工作日签发。

    解读:目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除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申办普通护照的时限为15个自然日,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申办往来港澳签注和往来台湾签注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时限长短不一。当前,出国出境需求与日俱增,为方便人民群众办证出行,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挖掘潜力,统一各类证件办理时限,进一步缩减办证时间。

来源:上海边检总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