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友情提醒: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需注意有关事项

【信息时间:2014-08-11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交往,推动城市国际化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自201311日起我国推出北京、上海两地实行外国人72小时免签证政策。该政策一经推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往中国经商、旅游,为更好地吸引外国旅客,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又先后开放了广州、成都、重庆、沈阳、大连、西安、桂林等七个城市对51个国家的外国人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随着旅客的不断增多,不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情形随之增加。

    710日,上海机场边检站在办理UA857航班(旧金山—浦东)72小时过境免签证手续时,发现两名美籍旅客所持联程机票(旧金山—上海—成都—加拿大)存在问题,虽然他们在中国停留的时间在72小时内,但是行程不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民警耐心向他们解释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情形,上海机场边检站提醒广大外籍旅客,在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带来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须订妥联程机票。根据规定,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国家的外国人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时,须持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机票或行程单。二是须前往第三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针对在北京、上海等九个城市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51个国家的外国人。三是对旅客在中国停留区域有限制,只能在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城市停留72小时,擅自离开规定城市或停留超过72小时的都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上海边检总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