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海关加强监管,严防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传入。
通知要求对来自非洲特别是几内亚、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尼日利亚等国家的运输工具、货物及物品要重点加强监管。对经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查发的疑似患者,海关要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行李采取消毒、隔离处置等管理措施。
对我国援助非洲国家的用于防控疫情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药品、食品等物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海关将优先办理通关手续。对进出境援非医疗队和专家,主动提供通关便利。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海关高度关注疫情迅速蔓延情况和可能对海关通关监管工作带来的影响,按照“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防控为主、内外结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做到关口前移,落实以加强口岸防控为主的防控策略,同时普及防护知识,做好一线关员的防疫保护。
为防止埃博拉病毒从上海口岸传入我国,近日上海检验检疫局采取了系列针对性举措。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并组建相关防控应急处置队,梳理现有防护用品及卫生处理药械,做好物资补充及储备。二是加强对来自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包括重点航班的体温检测、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查验工作。三是采取主动申报和医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对来自疫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及口岸排查工作,对有相关症状人员及时发放就诊方便卡。四是指定专业人员对符合染疫嫌疑人判定三原则(1、发热39℃以上;2、到访或来自西非疫区;3、在2-21天潜伏期内)的入境人员采取流调及直送医院措施。五是制订完成《上海检验检疫局防控埃博拉病毒技术方案》,完善实验室检测的技术储备。六是加强口岸埃博拉病毒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告知,在口岸提供电子演示稿宣传材料。七是根据上海检验检疫局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与地方卫生的沟通协调,做到快速、准确、规范的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
来源:海关总署、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