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6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电子口岸实现海关与质检、商务、环保等部门之间通关单、自动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23种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占涉证报关单量的99%以上。
APEC成员设立有电子口岸的示范项目,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快通关程序。我国的电子口岸1998年启动,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电子口岸共同发展的局面。中央层面,电子口岸委成员单位由最初的12家扩展到17家,建设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的电子口岸专网,实现与13个部门、20家商业银行,以及港澳台和欧盟相关部门的联网,开发联网应用项目32个,累计入网企业66万家。地方层面,各省(区、市)均与我署签署《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并建设36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600余个地方特色综合服务项目。
电子口岸不仅便利了企业办理进出口手续、使强证件无处藏身,而且强化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海关与人行、国税、外管等部门实现通关数据联网,为国家施行外汇核销制度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各项金融改革措施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电子口岸实现跨境联网合作,推进了CEPA、ECFA等自贸协定原产地信息,以及中欧贸易供应链安全跨国执法信息共享。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部署,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加强与相关国家海关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