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海法规〔2012〕150号)以及《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海法规〔2012〕17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上海海事局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了2015年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委员会全体会议。
徐国毅局长、常富治副局长、刘亮副局长、邱铭组长出席了会议。局法规规范处、人事教育处、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船舶检验管理处、航海保障管理处、规费征稽处、党工部、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在九个分支海事局、局政务中心、东海海巡执法总队设立视频分会场,各分支海事局局长、督察工作分管局领导、督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局政务中心、东海海巡执法总队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督察委员会办公室邱铭主任(兼任)主持。
会上,局督察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了2014年度局执法督察工作执行情况、局执法督察工作调研反馈情况、2015年度局执法督察工作方针目标制定情况以及2014年度局属乙级督察人员年度考核与注册工作开展情况。局督察委员会全体成员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审议,并就全局执法督察工作如何更好开展纷纷建言献策。
与会局领导对局2014年度执法督察工作的开展成效给予了认可,同时也结合行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督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今后全局执法督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作出了指导。徐国毅督察长在总结发言中对本次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和全局各级督察部门在十年发展历程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从提升对执法督察工作认识理解和重视程度,创新执法督察工作模式和强化制度监督、约束,加强执法督察队伍建设,加快执法督察信息化应用建设等四个方面,对2015年执法督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号召全局各级督察部门及督察人员继续坚定如一的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局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高效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