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依托自贸区推动航运改革创新

【信息时间:2015-09-23 13: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依托自贸区,上海积极推动交通港航业扩大开放。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外资股比放宽,目前已有7家外商独资船舶管理企业落户自贸区。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上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相关内容已纳入2014版负面清单。

  与此同时,上海扩大了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适用启运地由武汉、青岛拓展至沿江、沿海8个口岸,并突破原先特定运输企业、特定运输工具的限制,提高了上海港吸引力和辐射服务能力。

  围绕着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优化,上海正在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政策研究》工作,着力于解决船舶注册成本高、登记流程复杂等问题。

  为完善航运服务体系,上海还积极创新航运服务功能。在国家部委支持下,中国船舶动态监控中心、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相继获批在沪设立;国际海上人命救助亚太中心、中国贸促会上海海损理算中心、亚洲船级社协会常设秘书处正式落户上海,进一步拓展了航运中心服务功能。航运保险方面,共有9家航运保险中心在沪投入运营,2家获批筹建。

  李俊豪表示,在下一阶段,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将依托自贸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航运改革创新。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扩大外资船舶管理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和中资非五星旗船外贸沿海捎带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航运领域扩大开放政策吸引力。推动完善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场外交易平台等。

来源:上海航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