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通道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宁波海铁联运市场,推进多式联运国际枢纽港建设,拓展和发展宁波港口经济圈,宁波市于近日出台海铁联运财政扶持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表明重点对实际经营人、运输公司、船公司、公共服务平台(班列经营人)四类对象进行扶持,扶持的标准从200-800元/每标准箱不等,其中对“五定”班列资助最高,铁路里程在400公里内每条资助1500万元,400公里以上资助2500万元。并在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开展海铁联运实际经营人及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奖励金额5-15万元不等。
来源:上海航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