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大市场 促进新融合

【信息时间:2014-09-28 14: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形成大市场 促进新融合——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对于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如何真正打破区域规划“一亩三分地”思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您认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对于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具有怎样的战略意义?

    刘元春: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要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就必须要有更高级别的形态、更有力的抓手来推动区域的整合发展。

    长江经济带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将整个经济带更好地串联起来,增强要素整合能力,形成大市场,促进区域发展的新融合,适应了中国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方向,也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创新。

    记者:《意见》提出,要培育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产业集群。目前,我国增强长江经济带产业竞争力的优势条件主要有哪些?

    刘元春:依托黄金水道这一重要抓手,推动各个区域进行科学有效的布局,可以将每个地区的比较优势快速转化为整个经济带的整体优势。

    另外,推动长江经济带的总体规划和发展,可以促进行政审批环节的减少,促进市场门槛的降低,更好地形成统一市场,有利于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形成竞争优势;通过加速资源整合,培育技术创新和研发中心,可以形成强大的技术辐射区,也可以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记者:《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长江经济带城镇化质量。应该如何借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带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

    刘元春:毫无疑问的是,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将给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和政策利好。中西部地区每一个城市的定位可能变得完全不同,有些相对落后的城市可能直接发展成为休闲中心、服务业中心或者生态涵养地。这种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功能定位,将使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站在更高的层面,更加科学准确地进行发展定位,从而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率。

    记者:《意见》提出,要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实践中,如何真正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

    刘元春: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中,要真正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首先要构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避免各地区争着做老大的局面;其次,要按照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尽快出台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最后,要加快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跨区域GDP分计方式、税收分成方式、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公共服务成本分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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