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综合保税区获批

【信息时间:2012-09-28 10: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务院近日批准南京设立综合保税区。在近日召开的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上,该综合保税区正式揭牌。目前,包括南京综合保税区在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数量为27家。 

  综合保税区是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和普通保税区相比,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港口等多种外向型功能为一体,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形态更开放,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南京综合保税区将执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该综合保税区的设立为南京开放型经济发展送来一场“及时雨”,将对进一步提高南京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和带动地区整体发展将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南京综合保税区总占地约5平方公里,分龙潭片和江宁片,其中龙潭片规划面积3.83平方公里,江宁片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该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将实行封关管理,不再保留南京出口加工区和龙潭保税物流中心。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