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文件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免收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底5个月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包括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的出境检验检疫费。上海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申报大厅等处将收费文件等及时向出入境关系人公示,积极做好企业宣传和对外解释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全力确保免征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是2012年免收四季度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2013年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之后,检验检疫部门推出的又一项降费惠企政策。该项优惠措施的推出,预计将为上海市外贸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高达9000万元,并刺激出口量的稳定增长。
(中华航运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