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下放权限方便行政相对人

【信息时间:2013-10-29 17:3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023日,记者从浙江海事局了解到,111日起,浙江海事局将下放海员证办理和油污保险证书签发权限,推行舟山海员证属地办理措施,非国际航行船舶的油污保险证书签发由船籍港所在地分支海事局办理,大大方便行政相对人,浙江辖区的船公司今后可在家门口申请此类证书。 

  据悉,浙江海事局管辖的海员证申办单位共有54家,其中舟山有40家。近两年,舟山海员证和出境证明约占浙江办理数的85%以上。权限下放后,舟山的海员证和海员出境证明均可在舟山海事局申办,浙江海事局的申办继续开放。领证方式更加多元化,可根据申办单位意愿在舟山海事局、浙江海事局或通过邮寄领取。非国际航线的三种防污证书可直接在当地海事局办理。 

  权限下放将降低港航企业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据初步计算,两项证书的属地化办理每年能为行政相对人节约资金200万元。 

(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