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1日起,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将取消,个人申办海员证将放开。为促进船员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海事局船员简政放权清单及《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日前,上海海事局组织召开了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宣贯会。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各分支局船员管理人员与上海辖区共计90余家船员外派机构、服务机构、海员证申办单位以及上海市船员服务协会的约150名代表分别参加了上、下午两场宣贯会。受邀的《交通报》和《航运界》记者还对来自一线的船员代表进行了访谈。
宣贯会上,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现场发放了首批一万份宣传材料,同时采用要点剖析的形式向各单位释明了通知出台的原因与背景,并就各公司与广大船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做了具体解答,明确了申办海员证的主体、条件、提交材料和具体申办要求等通知内容。双轨制的运行模式一方面将赋予船员自主选择权,减少不透明的中间环节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减轻船员负担。另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这双看不见的手打破了垄断,规范了船员劳务市场环境和船员的流动性。会上要求各公司务必把通知的要求和本次宣贯的内容传达到其所服务的每位船员,三方携手真正便利船员、惠及船员,促进船员职业健康发展。
本次宣贯会的大力宣传,有力推进了简政放权的便利措施在上海辖区落地生根,必将规范相关船员服务单位加强自我管理与船员服务,并进一步促进海事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在最大程度上便利船员,打造人民满意的上海海事形象。
来源:上海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