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检验检疫局开展检验鉴定工作综述

【信息时间:2015-05-13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4月24日下午,上海检验检疫局,随着最后一门现场模拟考试结束,为期三天的进口法检商品重量鉴定岗位培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是根据质检总局检验司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全面培训,主要对从事重量鉴定的岗位人员以及部分CCIC人员在基础知识、水尺计重、容器计重、衡器计重等方面实施培训和考核。上海浦东检验检疫局化矿处鉴定科为此付出大量心血,协助总局检验司承担此次培训考试试题库的整理汇总以及试题组织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时间回到2012年,这对浦东局鉴定人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从那年的1月1日起,根据上海局的业务调整,浦东局承担起上海口岸绝大部分进出口商品的法定鉴定业务,而原上海检验公司的11名工作人员也随之调至浦东局。工作从无到有,队伍初具规模,浦东局的鉴定“新人”即刻走马上任,担负起了上海口岸鉴定业务的重任。

  勇担重任浪里行

  根据调整后的工作方案,上海口岸24个大轮散装进境码头都被划入浦东局管辖范围,对进口铁矿石、煤炭、成品油、矿产品、动植物油脂、粮谷等商品实施法定重量鉴定。“一身矿粉两脚煤渣,夜半登轮终年无休”,这就是对他们的工作状态最真实的写照。码头通常分布在上海最偏远的郊区,一个来回就要用上大半天的时间。而且工作环境异常艰苦,特别是炎炎酷暑进到船舶机舱测量燃油及压载水,机舱环境极其嘈杂,且温度高达四五十摄氏度,进出一次好像洗了一次桑拿。数九隆冬,为了不影响因落潮造成船舶搁浅而带来的损失,他们坚守“365天24小时不间断登轮鉴定”的承诺,随时等待船舶靠泊后开展检验鉴定工作,保证后续卸载作业及时完成。

  上海港由于长江口航道吃水的限制,吃水较大的船舶必须在上海绿华山锚地减载后方可进入,因此每次的“绿华山之行”都成了浦东局鉴定人最艰苦的旅程。路程远、风浪大、耗时久,是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难题,平均下来几乎每人每月要出差5天以上。绿华山锚地风高浪急,乘坐交通艇几乎把人的五脏六腑都搅得天翻地覆,经常是刚吐完,就马上投入工作,经受着意志的巨大考验。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13年上海局与浙江嵊泗检验检疫局开展长三角区域性合作之后才有所改观。这些年,浦东局的鉴定人用乐观豁达、激愤昂扬的斗志,秉承着“崇检尽职、服务至上”的上海检验检疫精神,默默战斗在艰苦的国门一线,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浦东局共完成法定鉴定业务2138批,鉴定货物重量7837.204万吨。

  严把防线显公平

  今年2月,装载8000吨固态棕榈硬脂的“白羊宫主”轮靠港,经鉴定短重95.26吨,涉及金额6.35万美元。一切看似都很正常,短重却为何而来?浦东局鉴定人开始了周密观察和分析,原来是由于棕榈硬脂熔点高,船舶设备老化无法正常供热导致货物凝固,使船舱内货物未得到卸空而形成短重。这一结果得到了收货人及承运人的一致认可,及时出具的重量证书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公平是法定鉴定工作的生命。重量鉴定对进出口法检商品的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鉴定,对于保证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反欺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每一个数字的微小变化都可能造成贸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尤其是在涉及成品油、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时,更是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和战略能源的安全。因此,浦东局的鉴定人员丝毫都不敢放松,从抵达现场开始,详细了解货物情况,接着进行细致地计量与计算,最后认真复核,确保准确无误,切实将公平公正融入每个细微,才构筑了检验检疫的坚实防线,真正凸显了检验鉴定的把关成效。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底,浦东局共计检出进口法检货物短重率超过0.5%的重大短重738批次,占鉴定总批次的14.16%,短重货物重量合计15.08万吨,货值2440.89万美元。

  智慧科技助发展

  科技创新是时代进步和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对新时期检验检疫工作的新要求。如何提升检验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这项传统的业务焕发生机,善用智慧科技、创新监管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浦东局认真落实《法定鉴定信息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对检出的重大短重案例及时汇总上报。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上海口岸法定鉴定工作信息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及信息共享,发挥风险预警作用;通过设立黑名单制度,将发生短重问题较多的贸易人、承运船舶、装货港等信息列入黑名单,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止欺诈,切实做到防范在前,强调主动监管。

  除此之外,浦东局的鉴定人员善于总结经验,设计并编辑了一套计算模板,有效降低了错误发生几率,不仅大大节约了时间,也提升了鉴定工作的效率。如今,在质检总局同意复制推广自贸区检验检疫创新制度的大背景下,浦东局的鉴定人正在着力推进法检商品重量鉴定第三方采信工作。根据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法检商品检验鉴定监管过程中,根据收货人提交的进口法检商品检验鉴定采信申请,及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对列入采信范围的进口法检商品检验鉴定项目实施合格评定,确保其评定结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东海之滨,浦东局工作人员满怀着信念,肩负着重任,依旧奔赴在漫漫征程。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诠释着公平公正,在逆风险浪中为守卫国门默默奉献,谱写一曲曲动人的篇章。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