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为落实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主要申报业务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做好“单一窗口”本地化服务,就下一步上海口岸有关申报业务通知如下: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2014年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已形成“中央-地方”两级运维保障体系,是国际贸易主要业务的统一申报通道。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承担上海口岸服务保障任务,提供中央和地方全部功能应用,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服务的统一入口。
为更好提供本地化服务,自2019年12月16日起,请“单一窗口”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的用户持卡统一登陆上海“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h.cn)进行申报操作,该入口支持标准版申报业务的数据录入和导入模式,同时享有上海标准版导入客户端接入服务。
申报作业中遇问题请致电400-821-2199或95198,我们将全力为您提供服务。
市商务委(口岸办)通关协调处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
上海电子口岸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