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九条措施,助力打造大宗商品市场交易体系

【信息时间:2023-07-31 11: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全力推动海关总署《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落地见效,上海海关结合本市外贸格局变化和企业产业实际需求于近日出台了29条措施。

记者7月27日从上海海关获悉,本次出台6个方面29条措施,涵盖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进出口商品物畅其流,助力外贸企业拓展市场,支持重点产业和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深化上海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内容。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上海海关探索扩大“径予放行”政策适用范围。依托国产大飞机“一司两地”一体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支持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培育上海高能级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实际运作,助力打造大宗商品市场交易体系。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保税油气现货交易等。

优化海关监管模式方面,上海海关探索对经过现场检验检疫且符合条件的进口矿产品、原油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棉花企业“依企业申请”实施品质检验。聚焦“首发经济”,推进进口食品化妆品样品通关便利,推进服装采信制度,开展进口机动车采信试点,探索实施摩托车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和优化进口食品化妆品查检模式等。

提供全方位服务方面,上海海关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优先培育、优先认证。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提升原产地证签发工作服务效能。深化“科创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维权指导,护航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等。

深化创新试点及业务扩容方面,上海海关扩大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的功能和覆盖面,试点实施细胞治疗研发用特殊物品及商业化产品通关便利措施。综合运用企业集团保税、内销便利化等政策推动国产邮轮、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优化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退货中心仓模式,探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持续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订购人身份、支付信息验核试点工作。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参与“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等。

扩大协同创新及业务辐射效应方面,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固化进博会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复制推广。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业务发展。推广进口转关“离港确认”模式,服务长江流域更多有需要的港口。支持“中欧班列—上海号”增开、拓展线路,指导经营单位开展场地建设。推动出口流向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扩大沿海捎带运输规模,提升上海港国际中转服务能级。在具备监管条件的长三角内陆集装箱码头与上海洋山港之间持续推广“联动接卸”模式等。

加快智慧海关建设方面,上海海关推进大数据治理,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推进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试运行,提供证书在线申请服务,探索通过“云签发”功能直接打印海关签发的证书。积极支持推进危险品、超高超宽特种箱等进出口货物“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模式,与船舶装卸作业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缩短货物在港时间。试点《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精简单证等。

(原载于2023年7月28日《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