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之窗(十二)

【信息时间:2011-04-25 13: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洋 山 港 海 事 处

  关于启用洋山深水港港内临时应急锚地的通告

  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为积极支持和服务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洋山深水港内设置临时应急锚地,以解决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临时应急锚泊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时应急锚地位置为,以中心点30°36′.45N/122°03′.30E为圆心、600米为半径的圆形水域;

  二、非应急突发事件,禁止船舶在该锚地锚泊;

  三、该锚地原则上仅供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临时应急锚泊;

  四、船舶在该锚地临时应急抛锚需报经洋山港海事处同意,并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

  五、船舶需在该锚地锚泊前,应提前对外发布船舶动态;六、该锚地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