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再推便民利民新措施

【信息时间:2014-04-02 14: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提高出入境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4月1日,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了7项新的便民政策、措施。这是该部门继今年1月2日推出网上预约办证、专窗受理服务、再次赴港澳台个人旅游自助办理当场取证、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5项便民服务之后,再次推出的办证便利化新举措。新推出的7项便民政策措施包括:

    一是放宽赴台探亲停留时间和来往次数。本市居民持“陪同来台”、“随行团聚”等类多次有效入台许可提出申请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依申请并依据其入台许可有效期限,签发1至3年有效的多次探亲签注。

    二是实现赴港澳台通行证和签注分别办理。本市居民在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的相关证件时,可在不办理赴港澳台签注的情况下,单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现通行证和签注分别办理。待申请人确认赴港澳台地区的行程之后,再前往办理单独签证。

    三是缩短赴港澳台再次签注办证时限。对本市居民再次办理赴港澳台签注不适用自助办理当场取证业务的,如探亲、逗留、商务、其它等单独签注,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是启动“三表合一”。将原有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合并成一表,申请人同时办理三类出入境证件,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五是一年内再次办证无需照相。申请人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原有数码相片的保存期限由半年延长至一年。

    六是网上预约办证功能升级。申请人办理多种证件可进行网上合并预约,自由选择办证时间、办证地点,并享受专窗受理、快速办证的高效服务。

    七是启用自助填表机方便申请。申请人可选择使用自助填表机填表,刷读身份证信息、选择办证种类后,直接打印申请表。

    4月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举行“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水平工作宣传活动”,正式公布上述7项便民政策措施,市公安局副局长陆卫东出席并讲话。我办机场办事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该项活动。

(机场办事处须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