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口岸推进货物申报全面提速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9-05 09: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报关企业、货代企业、贸易企业: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今年以来,上海海关等口岸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任务依然繁重,需要口岸各服务单位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进,进一步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指运输工具抵港至海关放行的时间),着力推进申报提速,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制度环境。

一、以推行进口“提前申报”为重点实现申报全面提速

1、全面推行进口“提前申报”。

面向所有海运和空运货物(含分拨货物)、所有信用企业、所有通关类型全面推行进口“提前申报”。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的前提下,企业提前申报报关单,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货物实际到港后即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823日,上海海关12360热线(微信)再次全面解读进口“提前申报”,进一步明确:不需要换《提货单D/O》(运单),只要查询到舱单信息,在货物抵港前就可以申报。

2、进一步便利企业查询获得舱单信息。

不断完善单一窗口向企业推送港航信息功能,更加便利申报企业查询获得申报需要的舱单信息。对分拨货物,特别是空运分拨,请货代企业及时将分单信息通知收货人。

二、进一步推行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压缩口岸各环节的作业时间

3、推行“换单电子化”和“提前换单”。

近期,上海口岸将通过上海单一窗口推行“换单电子化”,对电放《提单》换《提货单D/O》(运单),实现无纸化办理,并进一步推广“提前换单”。同时,还将继续推动提升港航费用电子支付的覆盖率。

4、推行进口关税保证保险。

今年9月,上海口岸将开展进口关税保证保险试点,通过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关税支付业务。请相关进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关税保证保险试点。

5、全面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

今年9月,上海口岸将全面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实现集装箱在船公司、码头、堆场、集卡(司机)之间无纸化流转交接。请货代(运输)企业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不断压缩口岸物流时间。

6、进一步推行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

申报企业应最大限度把申报时间往前赶,对不能“提前申报”的,要尽早安排“到港即报”。上海口岸单位与申报企业共同合作,对不需要查验的进口集装箱整箱,形成《进口集装箱“并联作业”(48小时)参考流程》(附后)。请各申报企业结合实际积极参与,不断完善作业流程。

7、完善“通关+物流”跟踪查询应用系统。

把“通关+物流”跟踪查询应用系统由海运集装箱推广到空运货物,并扩充到单一窗口移动版和港务业务办理系统,便利企业查询货物到港状态,及时进行申报,查询流程办理进度。

三、进一步发挥好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进作用,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制度环境

8、不断提升口岸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新的制度环境下,需要申报企业、货代(运输)企业不断调整优化企业内部作业流程,加强相互之间以及与贸易企业(货主)之间衔接,提前安排单证交接、办理税费支付手续等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9、探索建立口岸代理服务企业的评价机制。

围绕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上海口岸单位将探索建立代理服务企业的评价机制,更好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宣传推广代理服务企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通过单一窗口通报“提前申报”和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有关情况,建立通关时间监督制度。

10、进一步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上海口岸单位将进一步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政策宣讲,积极推进解决企业关切的实际问题,探索建立申报容错的标准和流程,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制度环境。

企业在口岸业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口岸办和相关单位联系反映。

 

附:《进口集装箱“并联作业”(48小时)参考流程》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8831

 


附件:

 

进口集装箱“并联作业”(48小时)参考流程

说明:

1、以集装箱整箱(非疏港箱)为例,不包括需要实施查验、检疫处理的货物。贸易企业(货主)提前准备单证。

2假设以船舶零点抵港为起点。48小时“船舶抵港至提离港区”为区间。

并联流程

申报

缴税

申报企业、贸易企业、运输企业交接流程

说明

报关

缴税

船舶抵港之前(已获得舱单信息)

到第一天上午

1、申报不需《提货单》。

2、申报后,货物实际到港海关即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

3、是否布控查验信息发送前移,对不查验货物,企业办理缴税,可以同步安排物流。

【申报企业】

--提前申报/到港即报;

--《提单》换《提货单》;

--通知贸易企业办理缴纳关税手续。

(★需要贸易企业提前确定缴税时间和提货时间,便于运输企业提前安排!)

【贸易企业】

--办理缴纳关税手续。

(办理后即通知申报企业)

第一天下午

【申报企业】

--与运输企业交接,转交《提货单》等。

【贸易企业】

--办理缴纳关税手续。

第二天(全天)

1、船公司凭《提货单》即可办理集装箱交接单。

2、港口业务受理中心受理时间到20:30港区可以办理当天夜间提货。

【运输企业】

--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手续。

--支付港口费用和预约提货、交《提货单》;

--提货。

(已获海关放行,提货前将《提货单》交港口业务受理中心)

 








沪口岸政〔2018〕50号关于上海口岸推进货物申报全面提速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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