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数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在长江口水域,4年来涉诉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今天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以船舶碰撞案件审判为专题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介绍了上海海事法院4年来船舶碰撞案件审判情况,同时就船舶航行安全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白皮书显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由船舶碰撞事故引起的各类纠纷203件,涉诉标的额共计人民币6.18亿元,其中船货等财产损失4.43亿元,环境污染损害0.75亿元,人身损害赔偿1亿元。案件涉及船舶碰撞事故38起,造成人员死亡70人,船舶沉没12艘。
白皮书还介绍了在船舶碰撞及关联案件审理中,为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处理纠纷,上海海事法院形成的一系列机制做法,包括设立专业合议庭、聘任专家陪审员和特邀咨询员、设置海事评估鉴定机构名录、组建青年翻译员团队、研发“船舶数据分析系统”等,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审理模式。
这些悲剧为什么会发生?白皮书从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时间、地点、船型、船籍、后果等方面做了归类梳理,分析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对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力大大降低,而航速过快、冒险追越、船艺不佳、违规雾航、不遵指令、疲劳驾驶、引航作业不规范、船员不适任、船舶和设备维护不到位等主观原因,应当引起重视。
白皮书指出,从船舶碰撞地点来看,长江口水域为事故多发水域,此处航线密布、船舶集中、通航环境复杂。在统计的涉案38起碰撞事故中,发生于长江口水域的有18起,占47.37%。
白皮书还提出,近年来,伴随海运事业的蓬勃发展,许多传统的渔区变成了航区,在长江口以外传统渔区与航道重叠的区域,特别是在渔汛期,商船、渔船碰撞事故高发。38起事故中,渔船与商船碰撞有9起,占23.68%,造成渔船沉没4艘,渔船人员死亡或失踪21人。在商船、渔船碰撞事故中暴露出渔船存在较多不安全行为,应引起高度重视。
如何防患于未然?白皮书中,重点阐述了多船碰撞事故的定性和因果关系判定、严重违法航行者丧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的船舶经营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在VTS中心指令下船长仍应使用良好船艺、肇事逃逸构成责任判定的加重情节等5个常见法律问题。
白皮书还从落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船员避碰能力、构建安全预防体系3方面提出了航行安全建议。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