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对外开放,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口岸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口岸发展十分重要的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上海口岸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口岸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完成,上海口岸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对外开放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时期,上海口岸基本形成水运口岸、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并存的口岸开放格局,初步建立海陆空齐全、客货运并举的较为完善的口岸对外开放体系。
1、水运口岸。“十一五”期间,上海水运口岸完成了洋山深水港区北港区、上海化学工业区码头、罗泾港区二期工程、长兴岛海洋装备基地、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对外开通启用工作,形成了洋山深水港区、杭州湾北岸、长江上海段、黄浦江等4大开放水域。截止2010年底,上海水运口岸共有81座码头,300个泊位,与全球200多个国家(地区)的500多个港口和600多家船运公司建立了贸易往来,航线遍及全球主要港口。
2、航空口岸。“十一五”期间,上海航空口岸完成了浦东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和虹桥国际机场公务机基地对外开通启用工作,形成了2大国际机场(含3座航站楼、1个国际公务机基地)的开放格局。共有70多家航空公司在沪从事国际航空运输业务,与48个国家和地区的111个城市通航。
3、铁路口岸。2009年11月,国务院批准上海站铁路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将在完成正式验收后宣布对外开放。
(二)口岸吞吐量快速增长
1、水运口岸。2010年上海水运口岸货物吞吐量3.02亿吨,占上海港货物吞吐量(6.53亿万吨)的46.2%,比“十五”期末增长65%;上海水运口岸集装箱吞吐量2530万标准箱,占全港集装箱吞吐量(2907万标准箱)的87%,比“十五”期末增长近40%。
2、航空口岸。2010年上海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2107万人次,占上海机场旅客吞吐量(7170万人次)的29.4%,比“十五”期末增长46%;进出口货邮284.2万吨,占上海机场货邮吞吐量(370.1万吨)的76.8%,比“十五”期末增长近75%;出入境飞机起降16万架次,比“十五”期末增长33%以上。该三项指标均居大陆首位。
3、铁路口岸。2010年,进出境列车366列,出入境旅客达15万人次,比“十五”期末增长70%。
(三)口岸功能和辐射能力不断增强
上海口岸的功能和作用日益凸显。上海水运口岸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占上海港的近50%和近90%;航空口岸货邮吞吐量在上海两大机场货邮吞吐量中所占比例超过75%。上海港几乎全部的液化气、天然气产品,90%以上的轻工、医药产品,80%以上的机电设备,50%的金属矿石和农林牧渔产品均通过口岸进出。上海口岸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保障和支持作用越来越重要。
上海口岸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2010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额9085亿美元,占全国的近31%;上海关区进出口货物总额6845.5亿美元,占全国的23%;外省市通过上海口岸进出的货物总额占上海口岸的近63%。同时,上海口岸与腹地的联系更加紧密和通畅。2006年以来,上海分别与中部六省、长三角和川渝签订相关协议,形成区域“大通关”合作机制,进入点对点项目实质性对接,上海口岸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口岸布局进一步优化
功能布局逐步完善。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世博建设需要,上海水运口岸黄浦江沿岸开放码头进一步向长江上海段转移,并结合搬迁实行口岸资源的整合和集约化建设。“十一五”期间,黄浦江沿岸对外开放散杂货码头逐步搬迁至长江上海段罗泾港区;江南造船厂、上海港机等海洋装备制造业码头搬迁至长兴岛海洋装备基地;宝山、张华浜、军工路码头集装箱装卸功能集中转移至外高桥港区。上海航空口岸虹桥国际机场重新开通日、韩包机航线和港、澳、台地区定期航班,更好满足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长三角区域出入境需要。设立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满足航空口岸物流及增值服务发展需求。上海站铁路口岸不断完善口岸区域及沪港列车软硬件环境,优化调整沪港列车出入境时刻,提升铁路口岸服务功能。
联动发展有效增强。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与洋山港、外高桥港、浦东空港即”三港三区”的联动发展,设立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统筹”三港三区”相关事务,增强各口岸区域的互动联系。
(五)口岸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口岸管理体制机制。2008年10月,根据新一轮《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2009年6月,上海市口岸办又增设浦东(浦江)办事处,并增加相应的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协调决策、归口协调服务、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络沟通和同创共建文明口岸等四大机制,提升口岸服务能级。
进一步规范口岸开放管理程序。深入开展口岸综合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并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口岸开放工作实践。口岸开放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和透明,初步形成口岸开放的审批、报批规范流程。形成规划与计划衔接程序,制定年度口岸开放计划,分解落实口岸开放规划。建立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交通港口、财政、商务、水务(海洋)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四统一”和口岸配套资金的统筹管理。
尽管“十一五”期间,上海口岸发展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瓶颈制约因素:一是口岸管理服务法制建设滞后。有关法规和文件大部分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时代痕迹较为明显,与口岸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上海地方口岸服务管理法制建设较兄弟口岸也相对滞后。二是口岸管理服务机制尚待完善。口岸的准入退出机制、管理服务协作机制等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存在“重开放、轻管理”的现象。三是口岸资源存在制约。查验单位机构编制、口岸岸线资源等较为紧张,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协调难度较高,对口岸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二五”期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上海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拓展,与长三角、长江流域和全国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四个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口岸物流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口岸辐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对口岸服务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口岸人员、货物、交通工具进出日益频繁,统筹利用国际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城市发展对口岸的保障要求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上海口岸面临难得的机遇,但也面临口岸岸线资源紧张、口岸查验监管资源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机遇与挑战并存。上海口岸的发展要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开拓进取、积极作为,为上海的新一轮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核心任务,按照“便捷、高效、安全、法治”国际一流口岸的目标要求,聚焦口岸服务功能完善,统筹利用口岸资源,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着力提高口岸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口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上海口岸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口岸发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求,更好满足上海对外开放需求,口岸的整体效能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具体为:
基本形成合理的口岸开放布局。基本形成口岸资源合理配置、管理规范有序的口岸开放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涉外作业区体系;基本形成适应上海口岸发展的查验配套设施体系。
基本形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口岸服务环境。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口岸服务法制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口岸发展要求的口岸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口岸通关便利化、口岸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口岸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和谐文明的口岸环境进一步形成。
显著提升口岸集聚辐射和服务全国的能力。建立更为高效、便利的口岸集疏运体系,口岸与腹地的通关、物流协作更加紧密,口岸国际中转能力进一步提升,口岸枢纽功能进一步发挥。
三、“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口岸对外开放体系
进一步优化航空口岸功能布局,协力推进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适应性改造。进一步扩大上海水运口岸开放范围,推进临港产业港区、长横通道的扩大开放。继续强化集装箱枢纽港功能,推进洋山深水港西港区口岸开放工作,形成洋山、外高桥两大集装箱港区相互补充的格局。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配套项目对外开放,满足海洋装备、新型能源、精品钢铁、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先进制造业口岸物流需求,推进长兴岛海洋装备基地、漕泾炼油项目配套码头、上海化工区改扩建码头、宝钢新建码头的对外开放。配合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和功能调整,协调做好闵南船厂、中远船务有限公司码头迁建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际邮轮码头开放力度,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的建设及对外开放工作。积极推进石洞口、外高桥、漕泾、吴泾能源基地相关码头的对外开放工作,切实保障能源供应。
(二)深化口岸监管模式改革
聚焦口岸监管重点,推动监管理念从“违法推定”向“守法推定”转变,引导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认真总结分类通关改革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查验单位之间企业分类信息共享、分类标准衔接互认和风险分析、评估处置联动等机制。落实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国际中转联程旅客、行李监管模式,加快出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监管办法,创新口岸保障国际重要活动和大型赛事的通关便利措施。进一步落实邮轮通关便利化措施,完善随船办理、登轮办理、信息提前获取等监管措施,探索突破国际邮轮旅客中转免签,为上海邮轮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口岸服务保障。
(三)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拓展完善洋山、浦东机场综保区、北外滩“一门式”口岸通关服务中心功能,研究推进浦东外高桥和上海其他口岸区域的“一门式”口岸通关服务中心布局,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巩固完善“5+2天”通关工作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健全预约服务、急事急办等工作机制,提高节假日通关服务质量。适应现代物流特点,推广应用非侵入式查验方式,在重点通关环节推行联合监管,降低集装箱“两次掏箱”查验比例。研究规范口岸运营服务环节收费,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借鉴国际航空枢纽先进经验,推动过境旅客免签证政策突破,改造完善相关查验设施设备。
(四)加快口岸信息化建设步伐
积极稳妥推进上海口岸通关无纸化,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等查验单位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受益面。按照“单一窗口、两级平台、本地化服务”的整体架构,不断加强大通关信息平台的扩充性、开放性。构建电子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加快实现特殊监管区域、港口码头、物流园区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上海口岸信息化管理功能创新。
(五)优化口岸集疏运体系
创新上海港干支线集装箱中转一体化监管模式,推动国际中转集装箱拆拼监管流程再造。争取国家主管部门对江海直达船型标准及技术的认可,扩大江海直达船型的推广应用,促进“水水中转”等国际物流中转能力和水平。加快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动江海、铁海、空海等海陆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联动发展,提高口岸物流的集疏运能力。
(六)加大口岸区域合作力度
围绕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发展要求,坚持以“需求、问题、项目”为导向,加强长三角各口岸城市间的沟通联系,深化实施“点与点”、“城与城”口岸合作模式。深化与中部地区、与川渝的口岸通关合作,健全区域通关协作联系机制。研究建立口岸与腹地保税物流网络系统,增强区域保税物流联动功能。推进上海与长三角、长江流域以及中西部地区开展水水中转、江海联运、陆空联运、航空联程中转等项目合作。不断提升上海口岸集聚辐射功能和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能力。
(七)拓展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涵
以服务上海、集聚和辐射全球经济发展为目标,支持配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支持“三港三区”联动发展的各项举措,拓展口岸功能,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进行“境内关外”与“境内关内”通关监管模式比较研究,研究探索“区港一体化”的监管作业模式创新。推动口岸监管信息和保税监管信息的整合共享,在“三港三区”范围内,实现货物仓储配送、中转运输、分拆集拼物流环节的畅通。积极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推动建立船舶保税登记制度,稳步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和启运港退税业务试点。
四、“十二五”期间上海口岸开放布局
(一)布局原则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对列入规划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与城市发展、港口、海洋等规划相衔接;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条件。列入规划项目符合交通、港口、水务、海洋、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符合口岸资源整合布局。统筹考虑与周边区域对外开放项目的配合,在对外贸易量等指标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口岸查验监管有关要求。统筹考虑、预先安排口岸查验监管资源,预测提出机构编制、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等需求,为规划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并作为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能的重要依据。
(二)布局方案
“十二五”期间,上海口岸发展规划涉及水运口岸的扩大开放和已开放范围内对外开通启用两类口岸开放形式,共25个项目(见下表)。其中:扩大开放涉及2个港区5个项目,即临港产业港区2个、长横通道港区3个;已开放范围4大开放水域的对外开通启用20个项目,即洋山深水港区2个、杭州湾北岸4个、长江上海段13个、黄浦江1个。
“十二五”期间上海口岸开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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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所属区域 |
开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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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港产业港区东港码头 |
临港产业港区 |
扩大 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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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港产业港区海洋工程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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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横沙一级渔港码头 |
长横通道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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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闵南船厂码头迁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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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远船务有限公司码头迁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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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洋山四期工程 |
洋山深水港区 |
开放范 围内对 外开通 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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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洋山四期后续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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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码头 |
杭州湾北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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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漕泾炼油项目配套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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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孚宝港务公司化工码头扩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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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氯碱化工码头扩建工程(原上海化工区天原华胜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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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洞口煤气厂码头扩建工程 |
长江上海段 |
开 放 范 围 内 对 外 开 通 启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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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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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宝钢产成品码头一期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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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宝钢全天候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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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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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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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外高桥第二电厂卸煤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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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外高桥第三电厂卸煤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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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船舶污水处理厂码头改扩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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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上海五号沟LNG事故气源备用站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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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后续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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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海长兴基地码头改扩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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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上海船厂崇明基地修船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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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吴泾热电厂码头 |
黄浦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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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推动口岸法制机制建设
推动上海口岸地方立法工作,立足上海口岸实际,对接和细化国家有关规定,为全面履行口岸管理职责提供法律保障。继续加强口岸管理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决策功能,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与国家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工作汇报,及时反映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创新同创共建文明口岸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切实发挥同创共建机制在口岸管理中的监督、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市口岸主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各查验单位制定年度口岸开放计划,对列入本规划的项目逐年予以落实。市有关部门应按照本规划和年度口岸开放计划要求,加强在立项、设计、投资、建设、运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进相关项目按计划对外开放。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口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评估。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批准。
(三)强化口岸资源统筹配置
建立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加强对列入本规划项目的跟踪评估,对达不到口岸开放所需的外贸运量、经济社会效益等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对由于动迁、转制等导致口岸项目关停并转的,要形成规范的退出机制,统筹利用好相关机构编制、查验配套设施及岸线资源。要会同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重大变更备案制度、口岸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口岸绩效评估制度和口岸信息共享制度等后续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查验配套设施的集中优化使用,鼓励相关单位共享共建。支持各查验单位改革查验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科技含量,优化配置查验监管力量。加强口岸开放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
(四)落实机构编制和配套设施保障
市口岸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在查验单位机构编制保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好相关申报及审核职能,并加强与中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上海口岸各查验单位要根据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规划所涉项目的机构编制申报工作。市口岸、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财政、交通港口等部门,应加强在立项、规划、设计、建设、投资、运行、开放等环节的协作和配合,保障现场查验配套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并切实做好非现场查验配套设施的相关工作。项目运营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具体做好查验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上海口岸各查验单位要提前介入,做好有关设施配备的指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相关设备、资金。
(五)健全和完善大通关协调工作机制
完善口岸通关日常协调机制,对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由市口岸办及时牵头会同相关口岸单位开展调研,形成协调意见,并推进落实。根据重大活动口岸通关服务保障的特点和需要,市口岸办会同各相关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应急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实施演练。对涉及上海口岸通关整体环境优化的重要政策突破、体制优化等问题,由市口岸办牵头各口岸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调研,推进机制创新,探索解决路径。健全跨区域口岸大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点对点、城与城”项目化合作,提高上海口岸服务和辐射能力。
(六)发挥文明口岸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
以加强口岸文明建设、努力塑造口岸精神为核心,努力创新“共建”载体,深化“共建”主题,不断增强文明口岸活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着力构建口岸诚信体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合力打造“诚信口岸”。充分发挥口岸巡访评议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培育文明口岸共建品牌,促进口岸服务更规范,服务设施有改善,便民措施更完善,进一步提高上海口岸窗口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