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单一窗口”建设 焕发航运新活力

【信息时间:2023-03-15 12:5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构建互联互通、面向全球的交通网络;提高海运的全球连接度。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

作为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单一窗口”是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平台。我国进出口量巨大,“单一窗口”对于大量信息的快速化处理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们需要也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单一窗口”。

我国已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覆盖

我国首个“单一窗口”试点项目在2014年上线,直至目前我国已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覆盖。我国“单一窗口”采用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主体,各地设有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中央地方分层模式,地方窗口设置中央标准应用和地方特色应用两个模块。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地方专区建设,例如长三角、京津冀等。

我国不断将新的业务纳入国家“单一窗口”,不断为企业提供便利。对于新提出的方案和规划,我国会进行地方试点,通过新方案在单一或多个地区的试行结果作为参考意见,将新的措施推向全国。目前,我国正在不断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窗口”工程,在此过程中也尝试与新加坡劲升逻辑等企业交流合作,完善提升通关的便利程度和“单一窗口”平台的数字化水平。我国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助力“单一窗口”的发展。最新发布的《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指导了“单一窗口”的发展方向。

地方“单一窗口”各具特色

在有关部门的推动支持下,我国地方“单一窗口”各具特色。

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具有中央标准应用和地方特色应用两个板块,也是我国地方“单一窗口”所通用的模式。同时,上海参与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实现了长三角专区的口岸数据交互。2022年12月开始,上海试行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截至目前,上海“单一窗口”建设已经进入到4.0版本,是全球数据处理规模最大的地方“单一窗口”,也是全球最先进的“单一窗口”之一。口岸100%的货物申报、全部的船舶申报和出口退税业务,都已经通过单一窗口办理。上海“单一窗口”从功能上来看类似于新加坡的Tradenet,具有部分TradeXchange功能,但离NTP(网络贸易平台)的概念仍有较大距离,这也是我国“单一窗口”所面临的普遍问题。

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样具有中央标准应用和地方特色应用两个板块。海南的“单一窗口”相比于其他的地方“单一窗口”还设有船舶动态数据滚动显示的功能,但还需要完善,其本身并不能通过链接进行进一步的数据查询,同时也存在有数据过时的问题。2022年12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专区正式上线,入口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有“零关税”离岛免税、物流协同、公服平台、智慧关务等功能。

未来应加强数据联通 优化办事流程

我国在各省市都建立了地方“单一窗口”可以直接对接国家“单一窗口”,但各个地方“单一窗口”无法实现数据共享。这也带来了“单一窗口”使用分散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尝试建设地方专区解决数据共享问题,但只实现了部分交互,基本还处于实验阶段。

未来,我国数据共享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长三角专区为例在多个地方建立专区,地方“单一窗口”接入专区进行数据共享。第二阶段:在实现专区内部数据互联的条件下,探索专区间的数据互联,以此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

新兴技术的普及应用的目的在于使得政府和企业的通关业务办理流程更加便利。我国要关注新兴技术,并投入研究尝试应用,在应用中了解、完善新技术,并以此优化“单一窗口”。同时,我国应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以支持行业创新。

此外,我国的“单一窗口”模式属于联合国贸易与便利化中心所定义的第二种模式,新加坡属于第三种模式。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第三种模式能够做到监管部门系统与平台高度整合,大大提高了处理效率。我国可以制定相关时间规划,在短期内从地方上完善第二种模式,增加可办理业务功能模块,优化办事流程,转型成为第三种模式。在完成我国“单一窗口”业务完善、全面使用、数据互联的情况下,优化“单一窗口”结构,加大监管部门系统与平台的整合程度,不断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深化口岸数据交互,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航运强国。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