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子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1056)
预算编号:00-15-88895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采购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目 录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子系统项目 |
2 |
编 号 |
招标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1056) 预算编号:00-15-88895 |
3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69.848万元整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为废标。 |
4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5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海关大楼二楼 邮 编: 200002 联 系 人:刘太秋、邵永表 电 话:021-63292508、63292296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200063 联 系 人:王杰、李子一 电 话: 021-62446079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 allenlose@163.com |
7 |
采购内容 |
安全网关、堡垒机、数据库审计、网页防篡改、UP电源以及系统设计、管理、监理、集成、安全服务、安全测评等。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
8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5年底前完成 |
9 |
报价货币 |
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
11 |
谈判文件领取 时间、地点 |
时间: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7室),谈判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
12 |
领取谈判补充文件 时间及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 |
13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14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4天(双休及节假日除外)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 号:31641803001602577 注: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 |
15 |
报价截止 时间、地点 |
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
16 |
谈判会 时间、地点 |
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
17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4) 5)报价明细表(见附件5) 6)报价货物/服务报告(见附件6) 7)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7) |
18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9 |
评审办法 |
根据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 |
成交服务费支付 |
本项目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增值税税费,计取标准如下: 1)服务费:成交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增值税税费:按服务费的6%支付。 |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对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子系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子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1056)
预算编号:00-15-88895
3、采购内容:
安全网关、堡垒机、数据库审计、网页防篡改、UP电源以及系统设计、管理、监理、集成、安全服务、安全测评等。
4、预算金额:
人民币69.848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为废标。
5、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6、其他注意事项:/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谈判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7室
3、需携带资料:
l 营业执照;
l 组织机构代码证;
l 税务登记证;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原件核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领取谈判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五、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海关大楼二楼
邮 编: 200002
联 系 人:刘太秋、邵永表
联系方式:021-63292508、63292296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王杰、李子一
电 话:021-62446079
传 真: 021-62446678
Email: allenlose@163.com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采购综合说明
1.1 “报价项目”系指采购人在谈判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1.2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3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4 “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1.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6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7 “卖方” 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1.8 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主要内容
1.8.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谈判邀请书
1.8.3 供应商须知
1.8.4 服务需求
1.8.5 合同条款
1.8.6 评审办法
1.8.7 格式附件
1.9 本谈判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项目采购内容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报价要求
2.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2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 谈判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书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为准;
2.2.2 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2.3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2.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2.7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3 报价有效期见前附表。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递交
3.1 响应文件应于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3.3 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每份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恕不退还)。
3.4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3.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在封面或扉页以及规定签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 谈判及评审
4.1 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2 评审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4.3 评审细则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五、 定标
5.1 成交通知
5.1.1 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 签订合同
5.2.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5.2.2 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 评审内容的保密
6.1 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均不能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6.2 在谈判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七、 其它
7.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
7.3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4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口岸的协调服务职责,积极推动“大通关”建设,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随着近年来管理业务的复杂程度越来越深、电子政务的日益发展以及网络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现有网络平台无法满足业务的发展,存在着业务压力和安全防护的双重风险。
本项目通过对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网络重构整合和优化,基于等级保护二级标准对门户网站及网络进行安全建设与升级,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政务网络平台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设备要求
序号 |
系统名称 |
配置参数 |
1 |
安全网关 |
标准1U设备;标配8个10/100/1000M Base-TX;配置2个SFP插槽及多模光钎模块;吞吐量2G;含入侵防护、上网行为管理、病毒防护和VPN四个模块(含200点LICENSE),可扩展16光电接口,三年服务。 |
2 |
应用防火墙系统 |
(利旧)标配2U设备;1000BASE-T*8SFP*4 可扩展支持万兆光口 吞吐量10G;三年服务;主要功能:防探测、防扫描、防信息泄露、防攻击、防恶意上传、防后门、防篡改、防盗链、防应用DOS/DDOS。 |
3 |
网页防篡改 |
基于windows类型操作系统WEB网站服务器的单点授权。 |
4 |
数据库审计 |
1U机箱,包括GE500E硬件平台(默认含1个监听口授权和1个内置百兆电口监听模块的1U专用上架设备、1000G硬盘、1个千兆电口管理口、1个DB9串口、含嵌入式软件)一台,最大支持2个百兆电口监听,需配置相应授权扩展支持;GE500E审计引擎软件一套,含3个被审计DB服务数,可扩充。 |
5 |
服务器 |
2U式的机架式服务器,至强处理器E5系列,主频大小1.8GHz标配16G ECC DDR3内存和300G硬盘(与原使用服务器相同) |
6 |
UPS |
电池64只12V100AH的,电池箱32#(与原使用UPS型号相同) |
7 |
堡垒机 |
1U机架式软硬一体设备,6个千兆电口,1个console管理口,硬盘容量1TB,单电源。 |
三、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说明 |
服务范围 |
提交文档 |
|
全监控 |
对网站进行页面内容监控,及时通知网站被篡改情况;自动比对网站内容,匹配敏感字库;对网站网页的可用性、完整性进行远程监控和准确定位,通过专业人员的专业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告警;每月提供一份网站运行监控报告,让客户及时了解网站运行状态;网站发生异常情况时,15分钟内通知到客户。 |
门户网站首页监控 |
《网站监控月报》 |
|
网站漏洞扫描 |
及时发现网站应用存在的各类常见高中风险漏洞,SQL注入扫描、Cookie注入扫描、XSS注入扫描、Trojan Shell脚本扫描、敏感信息泄露、校验上传文件类型、WEB应用程序扫描等其他漏洞,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协助开发商进行整改加固。 |
门户网站 |
《网站漏洞扫描报告》 |
|
系统漏洞扫描 |
对服务器系统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协助开发商进行整改加固。 |
门户网站 |
《主机漏洞扫描报告》 |
|
本地安全检查 |
针对漏洞扫描(包括网站扫描和系统扫描)发现高风险漏洞的网站,对网站进行木马、恶意代码检查,以避免攻击者已在网站植入木马和恶意代码;检查服务器安全策略,清除内在隐患;根据检查结果提供检查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协助客户进行整改加固。 |
门户网站 |
《系统安全检查报告》 |
|
网站渗透测试 |
安全专家模拟真实的黑客入侵时所使用的攻击技术及漏洞发现技术在结合白盒测试的结果对网站进行漏洞测试及漏洞利用,从而尝试获取应用系统中的重要信息,同时也可以验证当前安全机制在抵抗入侵时的有效性。 |
门户网站 |
《网站渗透测试报告》 |
|
安全公告 |
每月进行一次信息系统安全通告,内容有操作系统、数据库、常规应用系统补丁升级;网络安全漏洞、杀毒软件最新补丁包的更新信息;新病毒信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新理念;新黑客技术;国际信息系统安全最新技术等信息等。 |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公告》 |
|
应急救援服务 |
服务范围内的网站系统出现安全事件,如网站发生故障或遭黑客攻击时进行救援,派专业工程师赶赴现场;若有安全需求,还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
门户网站 |
《事件处理报告》 |
|
等保制度梳理 |
等保制度梳理 |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等保制度合集》 |
四、项目完成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 起至 。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
7.2.2付款条件: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项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合同签订地点: |
合同签订地点: |
日期: |
日期: |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次采购成交人的依据。
1. 谈判程序
1.1 成立谈判评审小组;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2/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1.2 谈判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 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2)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3)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2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1.3 本项目不唱标,直接谈判。谈判前,供应商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谈判要求
2.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谈判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谈判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2.2 谈判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供应商和谈判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和选择成交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评审总则
3.1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服务要求和质量,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是否成交。
3.2 如果谈判小组经过评审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其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3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谈判小组经谈判、评议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3.4 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评定成交供应商。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谈判邀请,签字代表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其他附件 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
(2)我方接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注册号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现委派___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报价的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4
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_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1 |
总报价 (包括所有采购内容) |
小写 |
|
大写 |
| ||
2 |
项目完成时间 |
|
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精确到整数。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______ ___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名称 |
数量 |
费用 |
其他费用 … |
投标价 (费用+其他费用)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价 :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除费用外,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还需包含的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等)可在其他费用一栏中自行填报,但须列明细。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如本表格式内容如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列表填写,但必须不少于以上内容。
附件6
报价货物/服务报告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须包括工作基本思路、工作计划和方法);
2、对如何及时完成的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阐述(须包括完成时间进度、人员配置情况、质量控制的主要保证措施等);
3、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各阶段研究工作质量、奖惩制度、人员管理方式、是否接受用户考核等;
4、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情况(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和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6-1 本项目配置技术人员一览表
技术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技术职称 |
专业(职称)证书及编号 |
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类似项目 经验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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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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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主要工作履历: | |||||||
2 |
…… |
|
|
|
|
|
|
主要工作履历 |
注: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根据本单一来源谈判技术需求还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须 知
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附件7-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资质证书(如有);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10、评审小组或委托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附件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