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自贸新片区建设深化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建议

【信息时间:2019-10-09 17: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0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严伟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托自贸新片区建设深化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情况

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三大代表性成果之一,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案例”。上海单一窗口于2014年2月启动试点,先后完成1.0版、2.0版、3.0版上线,2018年实现口岸通关监管环节全覆盖、推动国际贸易相关业务办理全纳入,已形成兼具监管和服务特点的10大功能板块,对接22个部门。目前平台账户数已有5.7万个,实际服务企业数33万家,2018年货物申报超过2800万票,得到企业的广泛认同和普遍使用,在长三角乃至全国形成了服务品牌,并复制推广到全国。

二、长三角口岸大通关相关工作情况

2007年江浙沪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建立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机制(后吸收安徽省为机制成员)。截止2015年底四省市已顺利召开共八次联席会议及相应联络员会议等。

近年来,依托长三角口岸合作机制,四省市口岸部门推动了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重点工作,并积极推进落实长三角口岸项目合作,组织沪皖口岸项目对接、苏皖口岸项目对接等。四省市共同推进长三角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推进芜湖、合肥等内河港口外贸支线班轮化,推广“沪太通”、“沪太快航”等物流新模式。

根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工作安排,市商务委(口岸办)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制定《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口岸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相关工作也在2018年11月14日市政府专题会上,被列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商务专题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上海单一窗口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上海市商务委(口岸办)积极牵头推进,多次赴江浙皖各地调研,先后在太仓、嘉兴、宁波等地成功试点上海单一窗口跨区申报业务。2018年全年,有458家企业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在上海以外的203个外地口岸181,497批次的货物申报。

今年以来,上海电子口岸与张家港电子口岸开展协同报关、数据互联互通的工作。同时,上海单一窗口与安徽单一窗口正开展数据查询和统计对接。今年5月,四省市口岸部门还将在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共同签署《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互联互通合作框架协议》。

四、对下一步相关工作的支持意见

依托自贸新片区建设,上海将继续积极牵头推进单一窗口深化建设,扩大跨区试点范围,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通关+物流”信息共享,推进单一窗口与交通、港航、铁路等信息平台对接。此项工作已被列入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并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19年商务专题工作的要点。

同时,上海单一窗口将进一步将功能服务延伸到贸易领域,积极服务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建立对医药等重点行业的“监管+供应链”功能,实现内外贸全程供应链追溯查询,从而实现对重点行业的有效监管和风险防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