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2号
为优化上海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水运口岸通关物流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上海水运口岸开展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D/O)无纸化工作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上海水运口岸提货单无纸化系统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进行开发、运营和维护。上海水运口岸提货单无纸化系统平台数据接口等技术性事宜,详见上港集团网站(edo.sipg.com.cn)平台操作指南。
2、提货单无纸化工作基于现有业务流程作适当优化。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取试点企业进行先行试点,纳入试点的企业实行双轨制,在保留现行纸质单证使用的同时,增加通过上海水运口岸提货单无纸化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电子化传递。未纳入试点的企业仍按现行流程操作。
3、参与试点的各方,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完善相关平台。待各环节业务和系统具备平稳运行的基础后,取消纸质单证使用,并逐步在上海水运口岸全面推开。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