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04-27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结果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机关工作水平,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工作。
  评估范围为42个市级政府部门和19个区县政府,评估指标共30个,涵盖基础工作(3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10%)、年度重点工作(18%)、其他(17%)五个方面。市级政府部门满分100分;区县政府满分120分,其中20分为对应的市级政府部门的评估分值。
  评估工作分自评、重点评估、抽查三个阶段展开。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等6个单位分别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公众满意度”等16个指标进行重点评估。同时,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分管领导分别带队,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部分市级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进行了抽查。
  市级政府部门平均得分77.35分,有20个部门得分高于平均分;区县政府平均得分102.04分,有9个区县得分高于平均分。市教委等10个市级政府部门和闵行区等5个区政府分别在市级政府部门、区县政府中位列前10名和前5名。对评估情况较差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将以《工作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改进建议。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迈上新台阶。

  附件: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良好单位名单

  
  附件

  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良好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15个)
  区县政府:闵行区、虹口区、宝山区、普陀区、静安区
  市级机关:市教委、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良好单位(15个)
  区县政府:崇明县、杨浦区、嘉定区、徐汇区、松江区
  市级机关: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