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
去年以来,市口岸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年度要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市口岸办坚持以《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是在课题研究方面。结合办年度课题研究,办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探索完善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途径;
二是在信息汇编方面。结合报送《全国口岸主管部门办公系统》信息、《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信息、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上海口岸》月刊和上海口岸门户网站等,做好上海口岸信息的日常汇编和报送工作;
三是在平台应用方面。结合上级和相关单位的要求,认真填报、应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等相关10多个系统;
四是在财务公开方面。结合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的要求,先后完成办财政预决算公开汇总报送、接受市审计局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等工作;
五是在政务公开方面。结合口岸临时接靠、口岸对外开通启用、口岸通关协调、文明口岸巡访评议等业务工作的申请、受理与开展,做好有关政务信息的公开等工作;
六是在开发系统方面。结合《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上海口岸》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口岸办机关办公系统》“政务公开平台”,目前正在模块搭建阶段,上半年试运行。
二、有关工作情况
(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机构、队伍相对稳定。近年来,市口岸办虽然几次面临机构调整,但办领导始终把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摆上重要议程。2010年,结合办管理制度汇编(第二版)改版,认真制定了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同时,制定了文秘档案管理、行政事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自身建设等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与此同时,认真抓好机构、队伍建设,办主要领导负总责,综合处具体实施,各处办明确专人负协助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比较规范。从2009年开始,市口岸办以《全国口岸主管部门办公系统》、市委、市府办公厅、《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上海口岸》月刊和上海口岸门户网站为信息报送平台,整合口岸查验单位和相关单位信息,统一汇编、统一发布口岸有关信息和上海口岸主要数据统计。同时,在做好本级外宣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信息和新闻保密审查,并根据市国家保密局要求,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配置了统一下发的网站信息发布监控系统。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通过办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享使用、业务培训等。
一年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落实较好,其中,报送《全国口岸主管部门办公系统》32篇/用稿8篇(因世博信息较多,被部分采用);报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85篇/用稿71篇;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用稿24篇;编印《上海口岸》月刊12 期,每月正常汇编32个页码近100多条工作信息,全年达1000多条。并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口岸资讯》、《信息博览》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另外,结合外宣工作,全年被中央媒体、省级媒体用稿320多篇,发挥了信息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双重效应。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市口岸办信息主动公开渠道畅通情况良好,根据口岸实际情况,主要将年度口岸开放管理情况、口岸通关政策调整情况等通过各类信息化平台及时报送;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本级网站和《上海口岸》月刊,即时、定期发布主动公开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类内容日趋明确,分工到处、分工到人。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分工,由综合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类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各类行政复议等工作,其他处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结合《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课题研究,组织有关处办人员认真通读《条例》、《规定》,并组织讨论研究,使相关工作人员重点掌握有关内容,明确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三是相关人员先后三次参加市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会议和业务培训。
(六)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主题鲜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做好年度预决算、有关项目建设、政策法规、口岸服务等相关信息的深化推进工作。结合2010年“世博年”特点,并利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口岸》门户网站、月刊公示口岸查验单位服务保障世博类信息达200多篇。全年共受理10个码头和50个泊位的开放申请受理和临时接靠2317艘次,及时向申请单位公开回复、告知有关信息。
除上述之外,市口岸办近年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注重强化意识,稳定制度。结合机关搬迁,专门预留了综合服务大厅,拟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拟文稿中增加“信息公开属性”,使处办拟文人增强意识。
(七)2010年主要工作不足及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设想:
1、2010年主要工作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亟需加强。按照《条例》、《规定》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等相关要求,市口岸办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梳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途径等,扎实做好各类基础工作。
(2)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各处办对行政工作中政务公开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系把握以及重叠内容如何区分缺乏整体把握。
2、2011年主要工作设想,主要有五点:
一是抓规范。规范办综合服务大厅的布局,完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屏)以及有关办公设备。
二是抓平台。全面建成《上海口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水平,逐步实现门户网站有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平台、办公系统有信息交互共享系统平台的即定目标。
三是抓培训。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让处办相关人员真正成为行家里手,促进口岸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抓深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指南、目录编制、月度统计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公文信息目录备案、年报制度编制、平台共享使用、业务培训等工作,按照处办个人工作分工,细化职责标准,明确目标要求。
五是抓融合。继续探讨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把握与机要收发文工作、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工作、对外宣传工作、档案工作、保密工作等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梳理本办两项工作的特点,融合共同点,细分不同点,互相促进提高。
特此报告。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