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2年5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r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口岸办综合处,电话:63292508、63292528。
一、概述
2011年,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办的具体指导下,做到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相关制度比较配套,重点工作比较突出,基础工作比较落实。主要工作如下:
在组织机构上。目前,人员比较落实,综合处有2人兼管该工作。
在配套制度上。市口岸办专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公开有序。
在重点工作上。主要做好口岸发展规划、财政信息、招标采购、人事任免、部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等工作,以及信息公开目录、年报、要点等等公开工作。
在基础工作上。做好公开内容的修订工作,结合办内勤兼信息员培训,先后3 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
在工作创新上。结合门户网站建设,单独设置信息平台,专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规、内容等。在网站服务平台,设立口岸开放申请受理办事公告栏。
在经费支出上。做到有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经费有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口岸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截至到2011年底,市口岸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6条(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类、口岸法规类及其他公开类),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29%。
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6条,占3.58%;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占2.02%)。其他类信息1214条,占94.4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范围有:
一是有关口岸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先期公开的《上海口岸服务条例》(2012年3月1日颁布实施)共6章31条,以及与口岸相关的上级出台的口岸法规共7 部。
二是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主要有“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2011年上海口岸开放年度计划、上海口岸“十二五”信息化建设规划等。
三是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市口岸办立足职责职能,主要做好上海口岸主要数据统计、上海口岸运行分析和上海口岸年鉴等工作。
四是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的公开情况。主要做好《2011年市口岸办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和《2011年市口岸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网上公开。
五是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公开市口岸办十二项机构职责和派出机构职责,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六是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重点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有关情况的梳理及报送。下一步将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在网上的公示。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途径有上海口岸门户网站(互动平台-领导信箱)、电话热线及有关信息报送渠道。全年牵头召开新闻通气会一次,组织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38次,被中央媒体和上海媒体及信息刊物用稿合计3286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受理答复相关企业申请口岸开放范围内临时接靠的文件查阅总计1 件(共2 次)。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受理口岸开放范围内临时接靠157件(共计2467艘次),全部同意公开并及时答复后在网上公示。
涉及“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零件。
没有涉及依申请收费、减免情况及复议、诉讼、申诉举报等情况。本办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为零件。
四、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市口岸办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50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8次,网上咨询121人次、电话接听581人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287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机构组织、职责、主动公开目录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调整公开栏目。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信息平台新设置口岸发展规划、财政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公开、人事任免公开、信息公开法规等栏目以及主动公开相关内容。
二是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市口岸办综合服务接待室的布局,完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屏)以及有关办公设备。
三是抓好人员培训。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让处办相关人员真正成为行家里手,推进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 |
其中:机构类信息 |
件 |
46 |
法规类信息 |
件 |
26 |
其他类公开类信息 |
件 |
1214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6 |
另外: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29%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部 |
1 《上海口岸服务条例》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1(电话申请)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公文类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87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18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69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人次 |
75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2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81 |
公共查阅接待 |
人次 |
48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3.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