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3-02-25 09: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和《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2〕74号)的通知要求,市口岸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组织体系 

  1、工作机构:办领导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办主任、党组书记张超美、市纪委驻市口岸办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李胜利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牵头主抓该项工作。综合处具体分管落实具体事务,明确2位同志兼管该工作。9个处办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各自明确1名分管内勤同志兼职做好信息公开报送工作。 

  2、经费保障:每年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将保障经费纳入预算,2012年预算经费为5万元。 

  3、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办保密工作、信息工作、档案工作、新闻宣传等业务培训,并纳入办组织人事处的培训、考核和奖励范畴。 

  4、公文备案:做好市档案局互联网《机关主动公开公文报送系统》的报备工作,做好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备案工作。 

  5、统计月报:按照规定按时做好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月报工作。 

  6、信息报送:2012年,报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各类信息296条,录用284条,录用率90%以上。结合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中国口岸协会、国家口岸办、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和市口岸办机关办公系统信息报送,报送信息达2000多条;结合新闻宣传和20多项重点宣传活动,报送录用信息达3000多条;结合上海海关、上海检验检疫局、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上港集团、机场集团等口岸查验、运营单位信息交互达1000多条。 

  7、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情况:编制了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要点,报送了《市口岸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上海口岸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在信息化手段上,购置市国家保密局信息发布审查系统部署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在公文办理上,将公文中信息公开属性纳入拟文稿范畴,明确拟稿、审稿、核稿、签发流程,确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在信息发布程序上,拟制办信息发布审批表,落实承办起草、处办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阅程序。 

  9、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严格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要求,办党组专门研究将此项工作纳入办组织人事处工作范畴,及时梳理和规范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工作,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和市口岸机关办公系统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0多条。 

  二、公开渠道 

  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办实际,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点、年报和口岸发展规划、财政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公开、人事任免公开、信息公开法规等栏目。并开设互动平台,即时推出便民服务信息。2012年,发布涉及上海水运口岸、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的进入境、中转、签证服务信息共15条。同时,发挥上海口岸4个官方微博平台、上海口岸简报、信息报送等作用,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在配套制度上,市口岸办专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公开有序。 

  三、主动公开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市档案局相关处办的指导下,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网上报送工作。同时,及时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招标采购、人事任免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受理的机制、网络申请渠道、工作规程及实施情况。据统计,全年没有书面依申请公开内容,受理电话申请信息公开20多人次。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受理举报、责任追究及实施情况纳入制度,做到分管领导主抓,工作专人负责,全年没有救济情况。 

  六、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等其他政务公开情况 

  2012年,我办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聚焦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落实部门重点工作,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安全、法治”国际一流口岸,主要做好窗口服务、信息服务、开放服务和法治服务。 

  (一)窗口服务:重点推进落实上海口岸北外滩、浦东国际机场、外高桥、洋山四大口岸通关服务中心布局,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2012年市府重点工作之一)。  

  (二)信息服务: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开设国际航运中心、邮轮经济、区域合作、“5+2天”通关工作等栏目,与中华航运网交互合作信息,做到每天快发本办和涉及上海口岸相关最新信息,全年编发和交互信息共2000多条,并提供2004至2013年上海口岸主要运行数据,有效地指导和服务口岸相关运营单位和企业。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开设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专栏,并做好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链接,结合信息报送,全年上报上海口岸查验单位(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和口岸运营企业(机场集团、上港集团、同盛集团等)服务口岸企业的政策、法规、信息1000多条。    

  (三)开放服务。做好口岸综合管理的开放申请受理(新开放、扩大开放、临时开放、非开放范围临时进出、对外开通启用、临时对外开通启用),仅2012年受理临时对外开通启用达181批,2000多艘次船舶停靠,在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围绕“政府实事项目”开展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推进长三角、上海与中部六省、川渝沪、长江流域大通关合作;无纸化通关、单一窗口;48小时过境外免签、72小时过境免签(45个国家)等重点工作。 

  (三)法治服务。做好全国首部《上海口岸服务条例》的宣传工作。该条例于2011年11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有口岸开放、通关服务优化、口岸环境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另外,在资讯平台开设口岸法规栏目,刊登口岸法规近百篇。 

  七、相关市级部门对所属条线区县部门的指导情况 

  市口岸办无所属条线区县部门,故无此项工作。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