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口岸之一。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海陆空口岸开放类型齐备、客货运并举的全球重要口岸城市。上海口岸,作为实施国家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上海口岸的基本概况
(一) 上海水运口岸
上海港始建于隋唐,至清康熙二十四年即公元1685年,上海设立江海关。鸦片战争后,上海港成为通商五口岸之一,于1843年11月17日 正式对外开埠。1852年超越广州港成为中国第一外贸港。1936年,上海港已成为远东的航运中心。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港吞吐量、外轮理货量、船舶检验量等均居全国前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口岸发展步入了快车道。20世纪80年代上海港掀起了集装箱码头建设和老港区改造、外移的高潮。2005年12月10日 洋山深水港开港。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口岸迈入了全方位加速发展阶段。
截至2014年底,上海水运口岸形成了洋山深水港区、杭州湾北岸、长江上海段和黄浦江沿岸4大水域、93座码头、304个泊位的开放格局。
2014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7.55亿吨(其中水运口岸货物吞吐量3.82亿吨),继续保持全球领先;集装箱吞吐量3528.5万标准箱(其中水运口岸集装箱吞吐量3039.6万标准箱),连续第五年位居世界第一。全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总值达11413.7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货物总值的26.5%。全年进出上海口岸国际航行船舶4.1万艘次,其中邮轮542艘次、出入境邮轮旅客122万人次。
(二) 上海航空口岸
上海航空口岸起步于上世纪20年代。上海虹桥机场和龙华机场分别始建于1921和1922年,最初用于军事用途。抗战胜利后,龙华机场扩建成为当时远东地区屈指可数的国际机场,先后开通5条国际航线。196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虹桥机场扩建为国际机场,并于1964年4月开通巴基斯坦航线,这是上海解放后第一次国际性通航,标志着上海航空口岸初步形成。
1999年,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成通航,并经国务院批准作为上海航空口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开放。
截止2014年底,上海航空口岸形成了浦东、虹桥2大国际机场,3座开放航站楼,5条跑道和一个公务机基地的开放格局。
2014年,上海机场(浦东、虹桥两场)货邮吞吐量361万吨,(其中航空口岸进出口货邮量284.2万吨)。航空口岸全年出入境旅客2849.1万人次。
(三) 上海铁路口岸
截止2014年底,上海铁路口岸全年出入境列车364车次,出入境旅客14.0万人次。
(四)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自1990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作为全国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成立以来,上海曾陆续建成五大类共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别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和松江、金桥、青浦、漕河泾、闵行、嘉定出口加工区共6个出口加工区,封关运行面积近34平方公里。
二、 “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上海口岸环境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浦东开发开放以来,上海口岸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求突破,努力当好全国口岸创新服务的“排头兵”。2000年市政府提出推进实施“大通关”工程,上海口岸相继推出“一门式”通关服务、“便捷通关”改革、“5+2天”通关工作制、跨区域口岸大通关合作、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三单合一”、航空口岸“中转联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以下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持续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
“十二五”以来,上海口岸各相关单位将提升口岸监管效率、创新口岸通关模式作为工作重点。在货物通关便利方面,分类通关全面推开、“一门式”通关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上海口岸通关无纸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启动实施、“一单两报”试点不断深化、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积极推进。全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14年底前,“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等5个子项目按期上线运行。在人员通关便利方面,上海航空口岸实行24小时直接过境免办边检手续、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口岸团体旅游签证限制放宽,邮轮旅客出入境手续不断简化。在提升口岸服务功能方面,启运港退税政策开展试点,浦东机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试点取得突破,融资租赁辐射效应不断增强,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范围扩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通”上线动行。
(二)不断提升口岸对外开放水平
为充分发挥口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上海口岸各相关单位按照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有序推进开放项目落实,规范口岸临时接靠办理,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口岸功能布局、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内,临港产业港区扩大开放,崇明三岛港区长兴岛作业区扩大开放项目已提请市政府报国务院;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等15个码头对外开通启用;洋山保税港区正式扩区并通过验收;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封关运营。
(三)创新探索自贸区口岸通关监管模式
按照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流转自由”的要求,上海海关推出了“先进区、后报关”等23项监管服务创新制度。上海检验检疫局推出了“进境货物预检验等23项监管服务创新制度。上海海事局实施了国际航行船舶出洋山港口岸查验“预授许可、后续查验”等多项创新举措。
(四)加大口岸辐射和服务全国的能力
自2006年以来,上海分别与苏浙、中部六省(安徽、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西)和川渝两省市签署了区域大通关建设合作协议。2014年1月苏浙皖沪四省市领导签署了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备忘录。“十二五”以来,上海口岸重点围绕区域通关改革、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水水中转等内容,不断深化同相关省市的区域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口岸区域合作已进入到点对点项目实质性对接阶段,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系统即将正式启用,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口岸监管单位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水平不断提高,上海口岸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能力不断深化。
(五)口岸法治建设取得标志性突破
2011年我国首部以口岸服务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口岸服务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施行。为配合《条例》贯彻落实,上海市口岸办相继出台了《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试行)》和《上海口岸开放范围内作业区临时接靠工作办理规程(试行)》两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细化规范。上海口岸单位积极参与并完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有关贸易便利化条款的起草制定工作。
(六)全面开展同创共建文明口岸活动
由市文明办和市口岸办牵头,在上海口岸形成了由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港务、机场、铁路、民航等口岸运营单位共同参与的文明口岸共建活动良好氛围,以“优化通关环境、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协作配合”为主线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自2006年在全国率先恢复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围绕上海口岸共同目标任务开展共建活动,形成以自建为基础、自建促共建、共建带自建的格局。“十二五”以来,上海同创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评选表彰、推动口岸文化建设等活动,在推动口岸单位联动协作、激励口岸干部努力工作、促进口岸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加强外部监督,上海口岸专门成立了由口岸相关协会和企业代表组成的巡访评议团,通过现场集中巡访和常态随访、加强对口岸发展瓶颈问题的调研以及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平台等活动,促进了口岸环境的不断优化。
三、 上海口岸工作组织架构
(一)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统一协调上海口岸管理及“大通关”等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秘书长,分别由市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兼任。成员单位分别由中央在沪查验单位、市有关部门、口岸相关运营单位组成,共27家。
(二)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05年,以独立建制设立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市政府的直属机构。撤销上海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其原承担的口岸协调管理职能交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加强口岸开放管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保障口岸安全畅通,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市口岸办共有5个职能处和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综合处、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口岸管理处、通关协调处,洋山办事处、机场办事处、浦东办事处(浦江办事处)。市口岸办设兼职副主任,分别由发改委、交通委、经信委、商务委分管领导兼任。
(三)口岸查验单位
1、上海海关
上海海关是国家设在上海口岸负责进出境货物和交通工具监督管理机关,隶属于海关总署。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经上海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设负责上海口岸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机关,隶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上海口岸的出入境旅客、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等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3、上海海事局
上海海事局是国家设在上海口岸负责国际航线水上航行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关,隶属于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责是: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航海保障管理等行政管理和执法 监督职责,以及海事航标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后勤管理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
4、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是国家设在上海口岸负责出入境人员监督管理机关,隶属于公安部。主要职责是: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四)口岸运营服务单位
主要由与口岸工作密切相关的运营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组成,包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上海机场集团、铁路上海站、航交所、亿通公司、口岸相关协会等。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自身发展需要,对码头、机场、车站、航运要素平台等进行建设、运营和服务,促进口岸环境不断优化。
在新的历史时期,上海口岸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深化口岸通关改革、提升口岸枢纽功能、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在更高起点上继续大胆探索、积极进取、勇于突破,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市口岸办政策法规处 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