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口岸发展报告 (第三部分 通关环境优化)

【信息时间:2012-11-21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第三部分 通关环境优化

  ●年度综述

  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进出口需求持续低迷、企业更加期待口岸通关高效便捷等实际状况,2011年上海口岸积极开展通关监管措施创新,持续推动口岸通关环境的优化。截至2011年底,上海口岸85%的进口报关单和100%的出口报关单已纳入海关分类通关改革试点范围。中转集拼功能稳步推进,中转货物初步覆盖沿江沿海经济腹地。电子口岸向综合信息平台跨越式发展,基本形成覆盖面广、协同性强、透明度高的口岸监管信息化应用环境。“一单两报”扩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试点企业实现了进口货物的报关、报检信息通过一个窗口一次录入分别报送海关和检验检疫两个部门。“点对点、城与城”的项目化合作方式成为推进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的重心与抓手。海关跨区域间保税货物“分送集报”试点,检验检疫推进的“直通放行”模式,海事、边检加强船舶和人员通关管控方面的合作等成为上海口岸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新探索、新亮点。上海五类10个特殊监管区域继续推进功能拓展,全年完成税收总额1,461亿元,占全国特殊监管区域的一半以上。其中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松江出口加工区进出口额分别在全国相应排名中位居第一。此外,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封关运营、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全流程运作、保税船舶登记试点获得批复、成功举办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等,成为上海口岸支持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突破。

  ●通关监管创新

  分类通关逐步全覆盖。上海口岸查验单位通过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按照风险高低对进出口货物和企业实施分类,在通关过程中采取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程序。截至2011年底,上海口岸85%的进口报关单和100%的出口报关单已纳入海关分类通关改革试点范围,海关查获率提高了45%,平均通关速度提高30%以上。上海检验检疫局把16,720家原产地证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并细化信用等级,增设AA级企业,全年共对上海地区2,873家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206家企业获得一类出口企业认定,同比增加34.5%,优先享受检验检疫便利化优惠的企业范围逐步扩大。

  实施分类通关改革报关单比例

  年份

  进口

  出口

  2011

  85%

  100%

  2010

  60%

  97%

  2009

  8%

  90%

  2008

  0%

  90%

  中转集拼功能稳步推进。洋山保税港区与外高桥港区两港联动建立水水中转二次集拼的业务流程和网络体系,形成“多对多”复合式拼箱模式,中转货物的货源地北起大连、青岛,南至厦门、福州,中到武汉、南京,初步覆盖沿江沿海经济腹地。口岸查验单位积极支持中转业务发展,海关监管流程进一步优化,检验检疫实施“指定箱区存放、入区申报放行、进境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海事开展长江至洋山深水港区特定航线船员培训和签注,科学核定降低船舶配员成本,全年为企业节省成本达1.7亿元,服务中转集装箱220余万标准箱。

  关企、检企合作模式创新发展。上海海关分别与宝钢集团、上海振华重工、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逐步落实关企合作长效机制、高层定期沟通机制以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合作内容,有力助推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上海检验检疫局与上海大虹桥服装服饰出口创新基地、上海新浦江轻工产品出口创新基地共建服务平台,支持外贸转型发展和上海地区自主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全年共办理上海地区出口免验商品3,378批,货值14.5亿美元,免收商品检验费达237.2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60.7%。

  口岸团体旅游签证限制放宽。上海边检总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和航空枢纽建设、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实际需求,积极向公安部争取口岸团体旅游签证政策突破。年底,经公安部批准,上海口岸团体旅游签证人数限制由5人放宽至2人,对上海旅游业发展将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

  口岸团体旅游签证是指为方便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经国务院批准,经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自2002年1月1日起,可在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时,旅游团成员免填“入出境登记卡”。(排版在相关内容所在正文页末,下同)

  航空口岸旅客通关便利水平显著提升。上海边检总站全面推广9项服务措施和5项便利通关新举措,在航空口岸开展勤务模式创新改革,改变了以往入境、出境、旅客、机员等检查岗位相对封闭独立的状况,在旅客出入境高峰时段实现警力最优化部署,有效应对了上海航空口岸逐日增加的大客流。7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台胞签注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市出入境管理局及时升级计算机系统,并加大宣传力度,使政策效应充分显现,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台胞通关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上海边检9项服务措施:1、实行“礼貌三声”服务法;2、实行正面正向还证法;3、规范交接班告知程序;4、设置无障碍检查通道;5、实行持电子机票过境旅客预申报制度; 6、规范授权委托程序; 7、规范遣返手续;8、推出统一的《边检服务指南》;9、推出统一的《登陆指南》。5项便利通关新举措:1、开通上海边检总站官方微博;2、增设海港口岸办证点;3、实行登轮证件网上自助打印;4、推出自助服务终端;5、简化报检报备手续。

  洋山港区建立临时疏港机制提升集装箱整体通关速度。上海海事局为缩短因航道原因积压在锚地的集装箱船的候泊时间,提高洋山港口岸运营效率和集装箱整体通关速度,克服困难,先行先试,建立洋山港区临时疏港机制,通过水上交通组织、专台监控、指派海事巡逻艇现场维护等措施,全年共安全疏港522余艘次,大大缩短了国际干线集装箱船的待泊时间,为码头企业提高直接经济效益约1,500余万元,为航运公司可节省费用约1,000余万元。

  ●口岸信息化建设

  上海电子口岸向综合信息平台跨越式发展。2011年,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应用项目达到83个,全年总计完成报文交换总数1.7亿个,同比增长9.5%;平台用户达到7,770家,新增10%。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务院19号文件要求,上海启动建设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平台通过深化和扩展口岸监管功能,实现全面监管和协同监管,基本形成覆盖面广、协同性强、透明度高的口岸监管信息化应用环境;通过港口内部系统整合和外部信息共享,实现口岸物流业务的高效协同,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物流信息平台;通过无缝衔接集疏运各个环节,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视,基本形成满足特大型港口集疏运业务需求的多式联运信息网络;通过链接、整合、开发和拓展,不断汇聚航运信息服务资源,基本形成能够满足各方需求的“一站式”航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应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已开发特殊区域货物进出区申报系统、EDI报关单申报系统、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共享系统、“一单两报”系统、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等应用项目共计83个,涵盖查验监管、单证传输和税费支付等多个领域,实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的“一点接入”,与工商、税务、质监等政府单位的互联,与工、农、中、建、交等主要商业银行的联网运行。

  

  “一单两报”试点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申报环节信息共享。2011年1月,上海口岸“一单两报”在首批三家企业正式启动试点。9月,在原有信城通报检通道的基础上,试点软件增加了与九城报检软件的对接,软件适用面进一步扩大。年底,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企业数量达到23家。参与“一单两报”试点的企业,可通过一个窗口、一次录入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信息,分别报送海关和检验检疫两个部门。“一单两报”可有效减少企业申报信息重复录入,降低误差率,提高工作效率,标志着上海口岸向着国际通行的“单一窗口”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单两报”是上海外贸进出口企业和代理企业在货物报检报关时“一次录入,分别申报”的简称。按照现行口岸监管要求,货物进出口需向检验检疫和海关分别申报,其中有较多申报信息相同或相似。为使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减少重复录入,降低误差率,提高申报效率,上海口岸相关单位共同推动“一单两报”分阶段试点,在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企业中,通过安装联合录入客户端实现“一次录入、分别申报”。

  海关、检验检疫试点通关和放行环节无纸化。11月,海关、检验检疫在电子通关单数据联网核查的基础上,选择两家企业试点取消纸质通关单,海关凭检验检疫通关单电子数据受理报关。在放行环节,97%的海运出口货物纳入海关放行电子化试点,监管场所在接收到海关电子放行信息并与货物信息比对一致后,不再收取纸质场站收据,即可办理货物装提运手续。上海检验检疫局在所有空运监管仓库凭电子放行指令办理提货手续的基础上,在洋山港实行海运进口集装箱无纸化放行试点,取消了提货单纸面签章。

  检验检疫集中审单管理模式全面推开。检验检疫集中审单模式,结合了电子审单、专业审单和现场审单,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各项业务管理要求转化为审单指令下达到具体业务工作上。集中审单可以实现管理和操作的有机结合,避免流程中的非专业性漏洞,实现安全监管与快速通关的要求。上海口岸检验检疫通过集中审单模式,实现了7×24小时电子化智能审单,日均电子审单1.2万批次,有效提升了监管作业效率。

  海关向全国推广上海口岸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上海海关与19家银行联网,实现3,700余家企业通过网上支付税费,税款电子化支付率达80%。海关总署对上海口岸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实施了整合与提升,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开展了应用推广,使该系统成为全国海关电子支付的基础应用平台。截至2011年底,海关电子支付入网企业7,000余家,全年实现支付额总计达9,110亿元。

  中国海事数据备份中心落户上海并基本建成。为使全国海事信息资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共享作用,中国海事数据备份中心落户上海并基本建成。该中心将实现全国所有内、外贸船只动态数据的集中存储、备份和管理,对于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上海城市功能、巩固上海口岸航运信息枢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上海海事局还建成网上政务中心,实现100%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率先在全国海事系统内尝试电子许可证,提供“无纸化”审批和“一网式”服务。

  边检推出登轮证件网上自助打印系统。该系统通过“事先备案、远程申请、网上审核、自助打印、现场查验”的方式,实现了临时登轮证件的网络化、电子化受理审核,服务对象可在公司甚至自己的家中自行申办、打印登轮证件,避免了在登轮前必须赶往边检站领取证件的往返奔波,方便了登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登轮开展港口经营业务。至2011年底,上海边检总站已为近四百家登轮单位千余名登轮人员申请开通了自助打印资格,全年共在互联网上受理审批自助打印登轮证件5,026张。

  港口物流信息化水平世界领先。2011年11月,上海港务集团起草的集装箱货运电子标签技术标准,经国际机构的公示和投票,正式成为国际技术标准(ISO18186),为这一技术的拓展应用建立了基础。集装箱RFID全程实时在线监控系统,为货主、货代等有效申请的客户提供主动的预警预告服务,提高客户对货物监管的透明度。外高桥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互拖调度作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码头操作、中转调度等系统的无缝连接,大幅提高上海港集装箱中转作业效率,中转箱直送比例达到80%,提高集卡作业效率近5倍,减少互拖作业行驶距离50%以上。上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集卡的GPS实时监控、对司机的智能化管理以及对疏港作业的全程监控,堆场接卸量系统日处理1万标箱。

  ●区域大通关合作

  “点对点、城与城”的项目化合作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在2011年底前召开的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四次联席会议上,苏浙沪三省市口岸办正式签署《推进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协议》,并首次邀请15个长三角口岸城市参会,将干支线中转、铁海联运、空陆联运、保税物流、区域通关改革等五方面合作项目,正式确定为推进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的重心与抓手。上海口岸还继续开展与中部六省及川渝的通关合作。

  上海与长三角、中部、川渝口岸合作概况。为充分发挥上海口岸的辐射带动效应,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2006年以来,上海分别与苏浙、中部六省(安徽、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西)和川渝两省市签署了区域大通关建设合作协议,建立由口岸(委)办、口岸查验单位和口岸运营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协作推进机制,重点围绕区域通关改革、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水水中转、铁海联运和空空(空陆)联运等内容加强合作,跨区域口岸务实合作不断深化,上海口岸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上海海关将区域通关改革范围推广至22 省2(直辖)市。“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监管模式覆盖企业达6,577 家,转出税款710.6 亿元,同比增长8.2%,占上海海关实征税款的20.1%,并开展了跨区域间保税货物“分送集报”试点。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上海检验检疫局大力推进“直通放行”模式。与20个省建立了进出口“直通放行”合作,先后与江苏、安徽、浙江等13个省签署了通关合作协议,每年受益货物达38.71万批次,每批次货物缩短物流时间20—30小时,每个集装箱节约物流成本300—500元。检验检疫还启动泛长三角地区检验检疫合作机制信息平台,实现区域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各类政务信息、监管信息、业务数据通过电子化传输,提高工作效率,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把关服务水平。   

  “直通放行”是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放行方式。出口直通放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凭产地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

  加强船舶、人员通关管控方面的合作。上海海事局率先在长三角建立船舶动态信息共享机制。上海边检总站与苏、浙的边防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国际航行船舶检查和外籍人员管理等工作建立网上联动、协作办案机制,有效提高了区域口岸协同管控能力。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托苏浙皖沪警务协作机制,已初步实现长三角及环沪周边省市口岸商务签证申请、办理的一体化联动服务,有效延伸口岸签证服务触角,凸显了口岸签证拉动区域经济的能力。

  ●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拓展

  特殊监管区域成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助推器。2011年,上海5类10个特殊监管区域继续推进功能拓展,完成税收总额1,461亿元,占全国特殊监管区域的一半以上;实现进出口总额1,653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近四成,其中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松江出口加工区进出口额分别在全国相应排名中位居第一。特殊监管区域已成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助推器,对推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封关运营。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位于上海浦东机场西面,2009年7月3日由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规划面积为3.59平方公里。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2011年12月28日面积1.99平方公里的二期通过封关验收。至此,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已全部封关启用。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整体封关运营,有利于实现保税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国际中转等业务和口岸功能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口岸航线资源和保税政策的叠加优势;有利于加快形成临空产业服务链,增强上海空港物流辐射能力和国际货源聚集能力。

  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全流程运作。2011年8月,国内首票期货保税交割货物——价值22.8万美元、重25吨的电解铜在洋山保税港区顺利申报出境。同月,第二票价值141.7万元人民币、重24.7吨的电解铜完成进口申报,并征收税款24.1万元,顺利完成了从生成保税仓单、进行期货交割直至进口申报、征税、验放的整个海关监管业务流程,标志着我国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正式进入了实际运作阶段。依托这一功能的先发优势,洋山保税港区大力发展大宗商品产业,出台了《关于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洋山保税港区引进20家大宗商品运营企业,总注册资本超过7.4亿元,初步形成大宗商品产业的集聚规模。

  期货保税交割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商品期货市场交易价格都是不含税净价,而我国进口商品期货以完税状态下的货物作为交易和交割标的物,交易价格都是含税价格。引入期货保税交割后,在交易和结算流程方面均没有改变,只是在交割中新增保税标准仓单,并进行保税交割。

  融资租赁业务多元化发展。上海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航运服务与金融服务的资源优势、创新优势、环境优势及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SPV融资租赁业务,累计引进4个融资租赁母公司和11个单机单船项目子公司,租赁标的物涵盖26架民航客机、6架直升飞机和3艘船舶,涉及的租赁资产规模超过10亿美元。12月,国家发改委在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复函中,明确上海综合保税区参照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上海综合保税区搭建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联合多家银行筹建了首期20亿美元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资金池,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项目提供上下游配套服务。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项目载体,又称特殊目的公司。是一种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设立SPV,将单架飞机、单艘船舶等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营运,是目前国际航空、航运租赁业的普遍做法,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行业惯例。这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隔离措施,提高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存及竞争能力。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空运货物服务中心建立。该空运货物服务中心于2011年4月初成功运作,将空港货站及监管仓库的部分功能延伸至保税区,实现了“机场一点加封、途中专车运输、区内一站通关”的联动监管,保税区空运进境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最短可缩至3.5小时内。外高桥保税区还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全球维修管理平台”项目,对全球维修业务实施监管试点,支持区内企业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区内以预检验方式查验进境及进口化妆品,进口检验时间普遍从原来的12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

  保税船舶登记试点获得批复。上海海事局积极向交通部海事局争取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保税船舶登记试点,12月21日,交通部海事局批复上海海事局,同意在洋山保税港区内以“中国洋山港”作为新的船籍港开展船舶登记业务。该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吸引中资船舶回归登记,扩大上海港籍的船队,从而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成功举办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11月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在外高桥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20多名国内外演讲嘉宾以及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00名境外代表,这是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首次在中国大陆召开。会议丰富了自由贸易园区功能创新的国际视野和实践思路,受到了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有关部委、国内外同行及专业媒体的广泛关注,提升了上海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发展的国际影响。

  建设“全国检验检疫改革创新区”。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创新政策在浦东先行先试。启动旧机电入境维修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实施“试点准入、一次报审、电子核销、流程监管”的新模式;推广浦东进境生物材料监管改革试点经验,开展“多品名审批分次核销”试点,参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功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浦东进口水果集散地建设,正式将“上海农产品批发中心批发市场”确定为进境水果的集中查验场库。截至2011年底,该查验点共检验检疫进境水果281批次10,850吨,货值672万美元。

  ●2012年重点任务和举措

  不断创新口岸查验监管服务模式,加快无纸化通关进程。实现分类通关改革在上海关区的全覆盖,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推进单证审核依据由纸质单证为主向电子数据为主的转变。加快推进检验检疫“两个平台”的建设,完善检验检疫集中审单制度。深化关检合作,加快推进通关单无纸化建设,积极探索全过程无纸化通关。完善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拓展进出境货物无纸化放行的范围。研发进出上海口岸台胞自助受理机并在年内投入使用。

  强化“一门式”通关服务协调机制,推进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发展。完成浦东机场综保区和北外滩“一门式”口岸通关服务中心功能入驻启用,研究提出优化外高桥口岸通关服务环境措施。探索建立邮轮口岸通关服务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在上海建成特殊监管区域的示范区,完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推进特殊区域卡口联动系统试点,推广工单式核销,加快全国首家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整合试点,支持和引导加工贸易边角料交易服务中心运作。推进洋山保税港区船舶登记制度的落实。

  继续深化“一单两报”试点,推进口岸诚信建设步伐。扩大“一单两报”试点范围,完善功能,争取更多企业受惠。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和“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单一窗口”建设步伐。继续稳步推进“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运作,不断扩大电子化支付覆盖范围。研究探索上海电子口岸与长三角、长江流域省市电子口岸的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加快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动长三角诚信企业互认,探索建立关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完善航空口岸通关环境。从满足中枢运营需求出发,启动浦东机场一号航站楼改造,调整完善相关口岸查验现场布局和设施。结合机场综保区二期封关运营,研究完善机场货运基础设施,简化中转货物流程和手续,提升中转能级。以贯彻执行公安部12项便民措施为契机,重点围绕提高通关效率、简化查验手续等问题,不断推出行之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全国出入境人员人像比对中心,完成对我国所有出入境证件的人像比对工作,为中国电子护照顺利启用提供安全保障。

  务实推进区域大通关合作。健全完善长三角口岸城市群互动机制和合作项目推进机制,务实推进合作项目。坚持实施“长江战略”,认真梳理中部和川渝口岸对上海口岸大通关合作的需求,研究解决影响区域保税物流便捷流转、铁海联运和江海直达联程中转合作中的难点问题。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直通放行”模式适用范围,创新和完善上海口岸空运、铁路、公路转关运输监管模式,完善长三角区域保税监管协作机制,探索与中西部地区特殊区域实现管理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