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口岸发展报告(第三章 通关环境优化)

【信息时间:2014-12-10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第一节  年度综述

 

 

2013年,上海口岸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四个中心”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以协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先行先试,为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升口岸枢纽功能,促进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通关无纸化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积极推进, 航空口岸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正式实行; 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合作确定的六大类22个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 上海与中部六省建立大通关合作秘书长机制, 川渝沪大通关合作不断深化。

 

 

 

 

第二节  口岸通关便利

 

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市口岸办会同上海海关、上海检验检疫局、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制定和实施《上海口岸通关无纸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2013年共有16.7万家企业与上海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三方协议,占关区办理业务企业的96%,当年放行无纸化报关单883万票,通关无纸化报关单总量及日单量均列全国首位,无纸化率达45.2%。截至2013年底上海检验检疫局共发送244.63万批出口无纸化通关证明和82.45万批进口无纸化通关证明,检验检疫无纸化通关放行比例达到90%
积极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2013年下半年,上海海关与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巩固和深化原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签署了关检合作“三个一”合作协议,在外高桥、洋山、机场等口岸,合作开展了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929日上海口岸关检合作“三个一”试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3年底,关检通过该系统共受理“一次申报”货物853批,共同实施查验货物4886批,联网放行货物85620批。
优化邮轮监管服务。上海海事局采取设立吴淞交管(VTS)邮轮专用操作台、优先考虑大型邮轮进出深水航道、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为进出港邮轮提供“安全、畅通、准点”服务。上海边检总站先后安排20108名民警实施邮轮随轮办证,确保旅客、船员快速通关。2013年,共保障国际邮轮安全进出港394艘次,同比增长64%,保障旅客70多万人次平安出行。
不断扩大诚信企业规模。上海海关加强企业分类评审工作,重点推进浦东关区诚信企业集聚地建设。健全与工商等外部6个执法部门的联配机制。推动上海关区高资信企业通关便利措施及企管条线服务措施落实。以报刊、网络及关企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海关高资信企业社会美誉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截至2013年底,上海关区AA类和A类分别达387家和3052家。同时,完善总部企业关务协调员制度,对高资信企业适用“担保验放”等便捷措施,试点企业增至52家。
深化口岸货物查验环节改革创新。2013年,上海海关分别推进了外港进口固体废物集约化查验、视频批量查验、H986集中审像等查验改革项目。上海港查验信息查询平台投入试运行,有效解决了查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创新加工贸易监管。上海海关推广区外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工单式核销”,扩大集成电路产业链全程保税监管模式试点范围。深化“两仓整合”试点,全年业务量同比增长40%。完善边角料交易运行模式,扩大“内销返区维修”试点规模。
全面实施“通报通放”模式。上海检验检疫局借鉴银行存取款通存通兑模式,允许报检人自主选择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自行选择检验检疫机构获取放行凭证。截至2013年底,共受理“通报通放”入境货物289,988批次。
推广“快检快放”监管措施。上海检验检疫局在风险监测、分类管理、信用监管的基础上,新增“检验结果采信”、“推优申报免验”等多项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进出口产品实施快速检验和放行。2013年,共有76家大中型企业纳入“快检快放”受惠范围,直接为企业节省口岸仓储费用66万元人民币。
全面启动“即查即放”现场查验放行模式。上海检验检疫局将物联网技术科学运用于检验检疫现场查验工作,货到即查、查毕即放,实现了高效率、电子化、零等候的口岸通检流程。2013年,上海检验检疫局应用物联网技术共完成进境集装箱、进口废物原料、进境货物等现场查验1202批次,对2631个标箱的进口货物实施“零等候”查验放行,上海口岸检验监管查验工作已跨入“读秒”时代。
规范“集中查验”模式。上海检验检疫局统一作业流程和工作规范,形成“一个主干,多个分支”的上海口岸查验场站管理体系。完善专业性查验场站建设,积极推行进口危化产品集中查验、集中整改。公开查验场站名录、加强电子平台建设,推行查验场站社会监督与信息化管理。
推动法检制度改革。根据20137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13年第109号《联合公告》,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上海检验检疫局坚决贯彻落实,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申报大厅等处将收费文件等及时向出入境关系人公示,积极做好企业宣传和对外解释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全力确保免征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3年底,已有32.5万多批上海生产的出口商品免于检验而直接输往国外。
落实国家检验检疫费用降低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311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执行调整后的新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此次调整是自2004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降费。与原收费标准比较,此次收费标准调整简化了收费方式、降低了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资源类商品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截至2013年底,上海检验检疫局共计减免检验检疫费5.45亿元以上,降费比例超过40%
成功实施“双窗口离泊”、“双向通航常态化”举措提升洋山港通航效能。31,上海海事局在洋山港成功试行“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双窗口作业”,实现了大型船舶在顶流、顺流情况下全潮水安全离泊,减少大型集装箱船舶待泊时间3-6小时,对缩短船舶班期、提高船公司营运效益和港区码头的运营效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015日,洋山深水港主航道正式实行双向通航,大幅缩短了船舶的待泊时间,码头泊位的利用率从72%上升至84%,提高了港口和航运公司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了洋山深水港的通航功能。
 
【专栏】上海海事局提升洋山港通航效能“四双”举措。为提高洋山港集装箱码头有效利用率,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海事局在已推出的“内支线集装箱船舶双档靠泊作业”(即一个泊位同时平行并靠两艘船作业)、“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双套作业”(即两艘出口船离开码头前,两艘进口船提前在码头水域附近待泊)的基础上,2013年成功实施了“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双窗口作业”(即实现全潮水安全离泊)的试行和“洋山深水港主航道双向通航”的正式实行。据统计,“四双”举措实施以来,上海海事局成功进行“双档靠泊作业”3330 艘次,“双套作业”1024 艘次,“双向通航”59次,“双窗口作业”30艘次,仅2013年就为码头单位释放产能1亿元,大大地缩短了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在港时间,提升了洋山深水港区的通航能力。
 
首创大型集装箱船舶出港雾中引导。45日,上海港受大雾天气影响,能见度不良,大批船舶尤其是集装箱班轮面临延误。为了避免港口生产受阻,上海海事局利用VTS交通管理手段,首次引导11艘大型集装箱船舶雾中出港,取得圆满成功。此后,上海海事局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局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通过运用综合监管手段,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全年成功组织引导30余艘次大型集装箱船舶浓雾天气安全出港。
推进“中国洋山港”船舶登记工作。上海海事局自2012年第一艘“中国洋山港”籍“冠海朝阳”轮船舶登记以来,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及时提供便捷措施,2013年先后完成了“向珠”、“向旺”、“向明”、“向兴”等共四艘船舶登记工作。原在巴拿马登记注册的远洋集装箱船舶“向珠”轮转登记手续仅用9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且每年将节省强制引航费、人力成本、管理费用等各项开支近300万元人民币。同时,制定并完善了《中国洋山港船舶登记管理规则》和《中国洋山港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指南》,实施了中国洋山港船舶海事证书文书一门式服务,保证了船舶在10个工作日内可办妥所有手续、投入营运。
取消或免除5项海事涉企收费项目。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着力优化航运市场发展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上海海事局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2013101日起取消、免除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并暂停执行部分与收费项目有关的管理规定:一是取消船舶进出沿海港口、长江和LNG船舶进出港口的强制性护航;二是免除货物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承担的集装箱开箱查验过程中的取样送检费用;三是取消船舶供受油作业布设围油栏规定;四是暂停执行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国内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规定;五是暂停执行内贸运输煤炭物理性质检测规定。
完善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201311日起,上海航空口岸正式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上海边检总站制定《上海总站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办法》,明确手续办理操作流程、处理权限和工作要求,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就信息通报等工作进行对接,在机场口岸入境执勤现场设置引导标识,设立专门检查通道,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发布。全年共检查72小时过境免签旅客15000余人次,同比201248小时过境免签旅客增加320.5%
 

第三节  口岸信息化建设

 

推进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2013年11月,上海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市发改委的正式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口岸云数据中心、公共数据交换系统、门户网站和“一单两报”、跨区域通关协同、船舶动态共六个业务应用系统。12月上海电子口岸办正式启动了航运平台建设实施工作,已经相继启动了工作组组建、招投标准备、机房场地落实、项目实施计划等工作。
推进航运信息化公共服务应用示范项目建设。2013年,支持2个航运信息化项目建设。其中,基于航运电子支付系统的融资信息化平台,为特殊监管区域内航运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口商品贸易便利化公共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保障。
完善上海地方电子口岸服务功能。分拨舱单及放行系统顺利推进使用,已实现8家船公司通过平台进行进口舱单转发处理。海事传统危险品申报以及船舶动态申报系统累计用户数已达350多家。新研制开发外高桥保税办特殊区域系统、检验检疫自贸试验区系统、邮政快件、移动执法、跨区域通关协同、船舶监控等10多个系统。
实现海事船舶动态信息互换共享。2013年,上海口岸实现了海事船舶AIS实时动态信息与其他相关口岸查验单位的互换共享,使船舶、人员和货物监管更加准确。上海海事局还依托“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EDI申报系统”,受理国际航行船舶24小时计划动态,实时在政务网、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动态发布,有效提高了国际航行船舶通关时效。
  优化升级出入境人员自助通关系统。随着电子出入境证件的发展,上海边检总站于2013年末部署了电子出入境证件数字安全系统安全服务器,并对浦东机场口岸自助通关系统的证件阅读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使其可读写电子芯片查验各类电子出入境证件,更多旅客将通过自助通关系统享受便捷通关服务。
  推广梅沙系统新应急方法。为进一步提高出入境边防检查信息系统(简称:梅沙系统)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减少梅沙系统故障对口岸通关的影响,上海边检总站于2013年在各旅检口岸推广部署了梅沙系统新应急方法。在原有“多播单机版”的基础上,建立了“多播单机版+常态化单机版”相结合的新应急模式,基本消除了系统故障对口岸旅客通关的影响。
  启用边检移动手持终端系统。上海边检总站于2013年在各执勤现场启用边检移动手持终端系统。该系统具有通用查询、旅检和海港口岸三大功能模块。包括了航班查验信息、航班梯口核查和邮轮梯口查询等功能,口岸现场民警工作范围进一步延伸,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应用3G单兵应急音视频通讯系统。为实时快捷地掌握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上海边检总站于2013年在各边检站部署应用3G单兵应急音视频通讯系统。该系统突破现有电视监控系统的区域限制,通过3GWIFI无线网络,将突发事件现场的视频图像和声音信号实时传送至各级指挥中心监控平台,为指挥系统决策指挥和口岸安全监管提供了更全面的支持保障。
  建设边检限定区域工作人员自助通行查验系统。2013年,上海边检总站在浦东国际机场建设了边检限定区域工作人员自助通行查验系统。系统既可以全面掌握在浦东机场边检限定区域通行的机场工作人员的身份生物信息和通行记录,也可以利用通行证和生物信息查验方式便利人员通行,将显著提高口岸查验效率。
 

第四节  区域大通关合作

 

 
苏浙皖沪签署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备忘录。在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六次联席会议上,苏浙皖沪四省市领导共同签署了《深化大通关建设协作推进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备忘录》。备忘录突出推动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推进大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口岸物流多式联运体系和创新区域进出口信用管理模式等四方面内容,提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口岸查验单位间大通关协作,打破区域限制,逐步统一和简化相关监管措施和业务流程。全面深化区域通关改革,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实现跨关(检)区申报、审单、验放。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虚拟大通关平台,加快电子口岸互联、互通,推进长三角区域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
长三角口岸单位签署新一轮大通关合作备忘录。在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六次联席会议上,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和合肥海关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海关通关一体化合作备忘录》,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和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安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合作备忘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宁波市电子口岸运营主体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方电子口岸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合作更加深入。
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合作务实推进。2013年,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合作确定了六大类22个项目,在相关口岸单位共同参与、支持配合下,项目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推动信息共享方面:泛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合作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出口货物口岸通关信息模块”上线启用;船舶实时动态信息在口岸查验单位间实现共享,国际航行船舶进出24小时动态在互联网供企业自主查询。在推动区域通关方面: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系统即将正式启用;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属地申报、属地放行” 通关模式正式实施;船舶远程电子签证在7家航运企业试点。跨地区边检(防)联动检查、身份核实、案件调查和遣返等工作机制建立;蚌埠至芦潮港、杨浦的铁路集装箱班列正式开通;上海与江苏电子口岸开展数据交换、项目共建等六个方面合作。
上海与中部六省建立大通关合作秘书长机制。2013425,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联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建立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秘书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七省市口岸相关单位日常沟通联系。会议还明确了2013年合作的三项重点内容和7个具体合作项目,有效加强了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日常推进工作。
上海与中部六省和川渝大通关合作成效显著。2013年,上海海关办理中部六省转关运输货物21.11万票,区域通关业务3.64万票,分别增长13.15%16.82%。上海检验检疫局受理出口货源地为中部六省的异地报检货物16.66万批,货值85.83亿美元,中部六省已有30432批货物在上海口岸享受绿色通道制度。川渝沪大通关合作不断深化。2013年,上海海关办理川渝两地转关业务量分别增长59.51%18.36%,区域通关业务增长96.38%26.43%。上海检验检疫局受理川渝两地进出口货物异地报检3.45万批次,价值45.63亿美元。
 

第五节  2014年重点任务和举措

 

不断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通关无纸化,落实《上海口岸通关无纸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度任务。对口岸通关各环节效率进行评估,研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深化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改革。研究和推动生物医药研发通关便利措施。
扩大“三个一”试点。推动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试点,总结评估试点效果,完善改进试点系统。
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推进落实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推动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推进大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口岸物流多式联运体系和创新区域进出口信用管理模式等内容。实施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努力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统一的进出口环境。
探索推进口岸诚信建设。推动信用信息联网,加快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诚信信息平台的信息联网;积极探索推进先放后征、优化监管查验模式和快速放行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